来稿|为何只庆祝“非遗”而不谈所有文化遗产?
来稿作者:刘健宇
自1976年香港法例第53章《古物及古迹条例》于生效以来,香港政府及公众日益重视香港历史建筑与文化的保育。历经近半世纪的发展,香港政府有多个部门进行有关保育工作,但这些散落在不同部门的职能,虽然专业地处理管辖范畴的事项,但若要进行跨部门的合作,似乎须要更高层次的统筹。以6月第二个星期六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例,香港虽然亦由文化体育及旅游局主办香港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月”(香港非遗月),但“非遗”只是“文化遗产”之一,并非全部,由其他部门管辖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又应怎样在这个国家订明的日子举办庆祝活动,值得我们深思。
香港文化相关部门分属三个决策局
熟悉普通法地区政治制度的朋友也会知道,今天英国及曾被其殖民统治的地方,或多或少保留著英式的政治制度,当中最明显的自然是立法机关的民选议员,将担任行政机关部门的首长——这个制度并未在香港实施。然而,香港行政机关的组成,仍带著英式制度的色彩。以文化遗产为例,今天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有“文物及博物馆科”,由助理署长(首长级丙级政务官(D2))领导。整个部门亦于2022年决策局重组时,改归文化体育及旅游局。
至于“古物及古迹办事处”则于1976年成立,并处理香港的历史建筑保育工作;该办事处原本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管理,直到2019年改归发展局(附设于2008年成立的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级别为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两个部门外,2018年成立的乡郊保育办公室(总监的级别为首长级丙级政务官)亦有进行保育工作,并由环境及生态局管理。而负责“大屿山保育基金”的南拓展及可持续大屿办事处(土木工程拓展署)亦有部份文化保育的职能。
由上可见,特区政府内最少有三个由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领导的部门与文化遗产事务直接有关,并分属在三个决策局当中。我们当然相信,三位首长级政务官积极处理管辖范围的工作,但对于涉及全港性的文化事务,似乎还是有各自为政的情况。以庆祝“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例,香港政府早于2023年便有相关活动,当时古迹办与东华三院和湾区爱乐香港乐团合作,在一级历史建筑的东华医院主楼举行音乐会;可惜的是,翌年港府却未有主办庆祝活动。
承办国家主场活动香港已有经验
时至2025年,港府承继2024年民间发起的“非遗六月”的声势,主办“香港非遗月”,此举当然鼓舞了本地的文化工作者,但各自为政的问题似乎仍未解决。反观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澳门特区文化局,两个部门均管辖省内历史建筑、非遗、博物馆等事务,庆祝“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自然更是动员所有文化资源参与。
随著香港须要深度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香港自然将会举办不少国家级活动,2025年举办的全国运动会便是一例。值得一提的是,通常一些国家级庆祝日,均会有“主场活动”的设计,各省均可提前申请担任。例如刚过去的2025年六五环境日,国家生态环境部便宣布2026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将由粤港澳三地联合举办。我们可以预期,只要粤港澳三地通力合作,便可向国家争取落地这些国家级的庆祝日。
除了这些一年一度的盛事外,国家与世界均有一些文化遗产类的申报与评选,如能获此殊荣既反映特区政府施政与管治效能的成果,亦可为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并开拓文化和旅游资源作出重大贡献。举例而言,广东省及澳门特区便分别有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可的世界文化遗产,即广东“开平碉楼与村落”及“澳门历史城区”——大湾区内唯独香港并未有此殊荣。
为港争光申报国家级及世界级认可须通力合作
正如笔者于2022年全国青少年模似政协提案征集活动获得“最佳模似政协提案作品”的《关于香港对接国家文旅规划的提案》提到,香港其实有不少文化资源应该善用。现时做得最好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香港已有世界级及国家级的项目。香港较易争取的便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记忆项目与国家档案局的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至于国家级评选,香港现时已有项目列入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未来更可争取将本地工业品牌旅游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国家工业遗产名单——对应2025年5月发展旅游热点工作组“香港工业品牌旅游”。香港亦可将部份重点考古遗址,争取列入国家文物局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新近由国家文物局与北京大学组建的“中华文明国家文物基因库”,亦可争取在香港设立分库,将香港独有的考古资源(例如玉牙璋)列入国家考古大数据中心。
未来,三位分属三个决策局的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如何合作,善用香港的文化资源进行世界级及国家级的申报及参与评选,将取决于现有机制能否发挥作用。令人可惜的是,似乎政务司副司长可以较容易协调文化体育及旅游局、环境及生态局的合作,但怎样协调财政司司长下的发展局,将是由治及兴下的香港管治的重要课题。
作者刘健宇是香港史学后进协会创会会长,本文为2025年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庆祝文章之二。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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