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医疗投诉制度的无力与沉默的公义
来稿作者:杨美仪
最近,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表示,医委会在过去五年内完成8,700宗个案,其中约7,000宗被医委会侦查委员会以“琐屑无聊”或申诉人未能提供足够资料为由驳回,只有221宗(不足3%)进行纪律研讯。
“琐屑无聊”四个字,轻率地将这些投诉抹去,这不仅是对申诉人的轻蔑,更反映了医疗界的傲慢态度。对于每一位申诉人而言,这不仅仅是一纸投诉,而是一段痛苦的经历。我作为其中一位申诉人,过去三年来,每当夜深人静,脑海中总是浮现出那些医护人员对父亲的粗暴对待,见死不救、麻木不仁的冷漠态度深深烙印在我的记忆里。每当我安静下来念佛,眼泪便不由自主地流下,不仅是因为父亲所承受的苦痛,更因为我无力改变这一切,无法为他讨回公道。
医委会的监察机制——自己人查自己人?
香港的医务委员会理论上负责监察医生操守,但其运作方式一直备受争议。目前,医委会由28名成员组成,其中24人来自医学界,只有4名是“非医疗界人士”,而这4名成员大多来自法律界或政府机构,本身也是专业人士,与政府关系密切。这样的架构,使医委会的调查机制缺乏真正的公众监察。
当病人家属提出投诉时,案件首先由医委会的“侦查委员会”审理,但这个程序不透明,甚至连申诉人都无法得知审查标准为何。即使案件进入“纪律研讯”,负责审理的专家报告往往只是一句“没有发现不当之处”便草草了结,从不对具体质疑作出解释。我亲身经历,曾要求知道负责调查的专家名字,竟然足足等了十个月才收到回复。这样的程序,让人不禁怀疑,这种“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制度,真的能维护公正吗?
国际比较——医疗监管制度的共同问题
其实,医疗失误的投诉机制并非香港独有的问题,许多国家都面临类似的挑战。例如:
英国NHS(国民保健署):根据2023年英国《医疗防护协会》报告,英国每年约有10万宗医疗失误投诉,但只有不到2%进入纪律处分程序,当中大多数医生仅被“警告”或“接受额外培训”。
美国州医疗委员会(State Medical Boards):在美国,每年约有9,000名医生因医疗疏忽被投诉,但《ProPublica》调查发现,许多医生即使有多宗严重医疗失误记录,仍能继续执业,甚至转到其他州行医。
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医疗监管机构每年接获约4,000宗医疗投诉,但只有不到1%的案件导致医生被暂停执业。
这些国家的共同问题是,医疗监管机构往往由医界人士主导,与香港一样,形成“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局面。内部调查缺乏透明度,程序冗长,使投诉者感到无助。
为何香港不应“向下看齐”?
有人可能会问:“既然外国也是这样,那香港的制度是不是已经不算太差?”然而,我们应该问的不是“是否比最坏的更好”,而是“为何我们不能做得更好?”
香港医疗系统的问题,并非单纯的医疗技术或资源不足,而是制度性的傲慢与缺乏监督。每当发生医疗事故,政府总是以“成立小组调查”来拖延处理,最后不了了之。港府多年来对这些问题缺乏决心,市民的权利永远得不到保障。
天瑜案——一次次的失望,一次次的无声抗议
上星期,周天瑜案再次引发广泛关注。天瑜的父亲公开警方信件,显示律政司决定不会就医生涉嫌篡改医疗记录一事展开刑事检控。这样的决定,是否意味著医护人员在香港拥有某种“特殊的豁免权”?为何医疗事故中涉及篡改记录的行为,竟然可以被轻轻放下?这种处理方式,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
这起案件不仅震惊香港,也引起海外华人社区的关注。许多生活在美国的华人表示,这样的现象,让他们回归祖国感到却步,医疗品质正是他们所忧虑的。
医疗人员的道德标准,能否重新被找回?
我曾在香港、高雄、台北、洛杉矶及三藩市的佛教道场中,看到善信为天瑜妹妹及马航370乘客做超荐牌位,这让我深受感动。中国人一直以来重视孝道,孝道不只是家庭伦理,更是一种社会责任。然而,最需要共情与道德标准的医疗领域,却似乎正逐渐失去应有的责任感。
当医疗失误屡见不鲜,当公义变成冷漠的数字,当时间成为掩盖真相的工具,这样的社会如何让人信任?香港人一生辛勤工作,最终却活在一个无法保障病人基本权利的医疗制度下。
政府应该拿出决心和勇气,改革医疗监管制度,让监察机制真正独立,让公众参与监管,而不是让医护人员自我审查、自我保护。纵容“专业霸权”,最终受害的,永远是普通市民。
作者杨美仪是大韩民国忠清北道荣誉大使、国际咨问官、美国认证专业美学家。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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