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讨论最低工资 必须实事求是
来稿作者:余晶炜
最低工资“一年一检”有助基层劳工分享经济成果。但某报近期刊登题为“最低时薪要克制经济自由靠竞争”的评论文章,声言本港最低工资制度“脱离现实”、“有形之手扭曲市场运作”、“只会事与愿违”、“(劳资)双输”云云。虽有立法会议员从社会公义角度主张制度合理性,却也褒扬文章“数据详尽、论点充分,令人信服”。不知议员是否单纯出于客套,但笔者必须指出该评论文章立场先行、修饰数据、歪曲事实、论述幼稚,绝非实事求是的客观讨论。笔者期待原文作者澄清其论述。
妄言“自由市场” 分析脱离现实
诚然最低工资的合理性一直在经济学界存在争论。一些反对最低工资的理论(笔者至少能列举五种)也能拿出数据支持。但作者却选择了最不堪一击的论据——预设本地劳动力市场是“自由市场”。须知“自由市场”或曰“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perfectly competitive labour market)须建基于一系列假设(参阅各种劳动经济学教材),包括雇主和劳工数量足够多、劳资双方都与同行竞争以至于没有工资定价权、劳动力市场一切资讯充分透明且免费、劳动力有充分流动性。可见“自由市场”只是理想情形(完全的“资方垄断市场”亦然),纳入经济学初级教材乃是方便初学者分析市场供求关系,并不能生搬硬套。何况即使是假设的自由市场,雇主仍有部分的(即便不是完全的)买方垄断能力。而在香港,劳资双方谁能掌握更多市场和行业动态(包括劳动力短缺情况、薪酬水平、市场趋势等),不必多言。作者建基于理想情形去分析具体问题,只是捉错用神。
作者又言及雇主或因无法承受过高的生产成本而减少供应。但作者忽略了一点:部分工种(例如保安、政府外判清洁等)需求相对固定。若需求不变,雇主或因同行竞争而提升经营效率,或选择缩减业务(或结业)而将部分(或全部)市场份额拱手予人以最大化自身效用。如果作者真心相信香港是“自由市场”,就应明白资方不太可能因最低工资上升而集体减少产出、导致市场供不应求。最低工资上升亦促使企业实行差异化策略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并淘汰生产效率较低的企业。作者不能一边对劳工采取自由主义,另一边对雇主实行干预主义。哪怕资方合谋减少产出,商品(尤其是替代性或需求弹性低的商品)必将供不应求而价格上升,而额外的利润将吸引既有雇主增加产出或新的竞争者加入,令供求重达平衡。
扭曲统计数据 无视基层困境
原文图表(图三至图五)所示的“收入比——年均收入”、“经济增长率——收入比”、“税楔——收入比”的相关性(correlation)并不强,作者甚至为了迎合结论,在分析前两则相关性时刻意将中国、印度、美国(人口最多的三个国家)等人口大国当作例外而剔出统计。若被剔除国家的总人口远高于纳入统计的国家总人口,这种统计结果有何价值可言!何况“相关不等于因果”(统计学基本常识),哪怕经济增长率与收入比强相关也不能推定更高的收入比能带来更高的经济增长率。作者又是如何得出“平均收入越高,收入比亦越高”、“最低工资相对较低的国家似乎享有较高经济增长”的结论?究竟是“有形之手扭曲市场”,抑或是“有形之手扭曲数据”?
作者声言“最低工资指数已经跑赢所有类别的其他指数”(包括楼价)。若只看增幅的确如此。但增幅高是否等同于绝对值高?难道中国GDP增幅高于美国,说明GDP已超越美国了?除非作者能证明最低工资已超过基层劳工生活所需,否则单论增幅并无说服力。
最低工资达到一定水平,社会固然可讨论其应否更具弹性。但现时本港最低工资每小时只有40元。假如基层劳工若每日9小时工作另加1小时无薪午餐、每星期工作6日,每月收入也不过8,640港元。考虑到香港生活成本高昂,即使租住公营房屋,每月所得也难以维持体面生活,遑论储蓄和实现阶级跃迁。因此我们不难见到一些基层劳工被迫身兼数职以养家糊口。若最低工资可以下调,对脆弱的基层家庭将造成沉重打击。这是最低工资过高的体现吗?这是由治及兴之香港乐见的社会状态吗?
质疑当今最低工资制度者,要么以求真的态度实证研究,证明最低工资的“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导致基层劳动者因收入足够生活而过度缩减工时,或最低工资已无法增加基层劳动力供给弹性,或最低工资已导致“效率工资”;要么直接承认反对最低工资是不符合自身利益。假借学术讨论的名义,哪怕摆再多的数据、讲再多的道理,除了迷惑公众又有何意义?
最低工资有利 学者早有共识
姑且不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卡德(David Card)与其同僚在1994年发表的最低工资经典著作(增加最低工资反而增加就业)。早在2014年,超过六百位美国经济学家(不乏诺贝尔奖得主)联署支持联邦政府提高最低工资。他们指出,提高最低工资对基层就业几乎没有负面影响,并对经济有刺激作用,还能为薪酬略高于最低工资的雇员带来“溢出效应”。可见提高最低工资利大于弊,可推升整体工资水平及平均收入,从而将平均收入/最低收入比维持在一定水平(而非大幅缩减)。
虽然香港看似已达至全民就业,但劳动参与率偏低或令失业情况被低估。从经济角度出发,提升最低工资有利于增加总收入,从而诱使基层劳工缩短工时,也可能对领取福利者产生替代效应,吸引更多人投入劳动市场(例如家庭主妇从事兼职工作),从而增加基层消费、增加需求和税收、推动经济持续发展。从社会角度出发,合理的最低工资水平促进社会公平,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最后,发展新质生产力离不开生产关系的与时俱进。不合时宜的生产关系只会阻碍经济发展和竞争力提升。若把假设当作事实,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加劳工和政府收入又从何谈起!?只有继续增加技术资本(科研)与人力资本(教育)投入,才能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并长远地提升竞争力!
作者余晶炜是政策研究员。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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