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方向|文明之光不容侵蚀——从深圳日本男童遇害案谈起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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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刘畅

近日,深圳发生了一宗令人震惊的惨案:一名10岁的日本男童在上学途中遭到一名男子持刀刺伤,最终因抢救无效不幸离世。这起发生在深圳的悲剧,瞬间点燃了舆论场,恐惧、愤怒、悲痛的情绪交织在一起,也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的思考和讨论。

由于当前公开的细节十分有限,我们无法准确判断行凶者的具体动机。诚然,任何犯罪行为都包含著复杂的成因,可能是个人积怨、精神失常,也可能是社会矛盾的极端体现。按照法庭判案的技术要求,定性犯罪动机需要确凿的证据支持。而在很多谋杀案件中,动机往往是多元的,既有主要的诱因,也包含一些次要的、潜在的因素。对于这起案件,我们不能轻易下结论,认定疑凶是专门针对日本人犯案。这是法庭应当承担的职责,我们不应也无法替代司法机关的专业判断。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疑凶选择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对一名外籍儿童下手,其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和冲击已经真实地摆在我们面前。这不仅是对生命的漠视,也是对社会道德和法律的严重挑战。

在面对这样一场人间悲剧时,我们更应当以冷静和理性的态度来审视背后的社会问题。或许,行凶者的行为背后隐藏著个人的私怨、社会的不满、经济的压力等多重因素。这些因素如何在他内心积累、发酵,最终导致他选择以如此极端的方式来发泄?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寻找方法,让我们共同生活的社会环境变得更美好。如何汰恶存善,扬善抑恶,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当关注的问题。如何构建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加强社会心理干预机制建设,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倡导理性表达诉求,预防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此外,任何形式的民族情绪都应当被约束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之内。一旦超越了法律的界限,任由情绪泛滥,那就可能滑向民粹主义的深渊,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杀害一个手无寸铁的孩子,尤其是在孩子母亲的眼前实施暴行,这在任何国家、任何文化背景下都是不可容忍的罪行。

当我们目睹人类遭受暴行时,反对、声讨乃至抵制和消除这种暴行,是文明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我们不应因为国籍、文化、种族或肤色的不同,而对暴行采取双重标准。任何生命都应当被尊重,任何罪行都应当被谴责。这是我们作为人类,所应当坚守的底线和原则。

在全球化的今天,各国、各民族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密切。我们理应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去理解和尊重彼此的文化和价值观。唯有如此,才能构建一个和谐共处的国际社会。

回到这起案件,我们期待法律能够公正、严明地对待嫌犯,还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公道。同时,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以此为鉴,加深对社会问题的反思,积极推动社会进步。

愿悲剧不再重演,愿善良和正义常驻人间。

作者刘畅博士是香港新方向总召集人。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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