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回应〈注册局改革成功 社工更上一层楼〉
来稿作者:陈家杰
阅读“01论坛”一篇大赞港府修订香港社工注册局条例、由某位尊贵议员撰写的文章,对当中的理据松散又摇旗呐喊的说法,本人也以社工身份(该作者也是常常这样自道)回应一下,令业界和社会人士对修例带来的问题的画面,更清楚一点,并引发后续的关注。
该文章一开始非以社工价值观入手作讨论修例的迫切性,却是提出“如果让人有国安风险的人进入管理层,就如同埋下一颗许时炸弹”,把立论站在政治正确语言上,难道这议员已发现有危及国安人士成为管理层而作此论断?若是没有的话,足可见议员说话背后的知识是何等缺乏证据为本(evidence based)的视野,而仅仅是向政府示好的宣言,在国际社工共同持守的人权、公义、平等、多元等等价值观的视野上,议员如此常自居以社工身份却这样说话,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该文章内容又有云“本身是社工的立法会议员就已经不在少数,在法案委员、立法会大会均充分反映业界意见”,其说法就更有问题了。第一,今时完善的立法会内,具社工专业身份的议员就只有四位(林、狄、郭、邓),只占0.044%何来有“已经不少数”的说法呢?第二,在是次修例的法案委员会成员名单中,更只有一名是社工并具投票权,又何以能说“充份反映业界意见”呢?这种“充份”的意识,真是很超时代的理解。
此外,该文章内容也提出对一个针对是次修例的民调的批评:“甚至更加难为人权和社会公义发声,因为改革是会让社工更容易踩红线。这个讲法更是完全站不住脚。试问弱势群体有什么诉求,是与政府本次修理背道而驰?”。欣慰的是该议员/作者是有注意该民调(但却没有主动跟民调人士对话),但未知该作者是否没阅读清楚有关民调内容,抑或是理解能力的限制,民调内容不是指弱势诉求的本质,而是争取的手法。她似乎对自2020年至今不同本地团体申请游行活动或摆街站时,面对各项由政府部门而来过度的要求,例如挂名牌、游行时被圈在狭窄范围里、只能在极小面积内游行等。难道议员忘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廿七条有说“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却只记得基本法第三十六条“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利。劳工的福利待遇和退休保障受法律保护”?其社工知识上的专业判断可见是倾则在一旁,却忘掉另一方。
最后,在其文章又有一句“若政府推出专项基金予相关机构培训社工,透过国情研习课程及国情班,便可让业界更好地认识国情,从而在社会工作中,多宣扬爱国、爱港精神,输出正向价值观,更好地服务市民”,将论说焦点模糊化,将社工专业跟爱国爱港硬挂勾。作为早已是国际社工大家庭一员的香港社工专业同侪,认同“社会工作是一个以实践为本的专业及学术领域,社会工作推动社会改变和发展、社会凝聚、和人民的充权及解放。社会公义、人权、集体责任和尊重差异等原则是社 会工作的核心。基于社会工作、社会科学、人文和本土知识的理论,社会工作以联系个人和组织去面对人生的挑战和促进人类的福祉。 ”(全球社会工作伦理原则声明之前言),作为了解国情港情是香港市民身份的事,何来跟社工专业必然有关呢?而其中对增拨培训资源的诉求,更应是透过社工专业态度的持守、知识及技考的中与时并进的提升、学习跨专业的协作,从服务内容和政策改革,改善香港弱势群体的身心灵健康,有了这些真正具质的好改变,国民教育才有更稳定的基础。
愿那些时时把社工挂在嘴巴上的议员,回到专业位置上为民说话,而非在议会上说甚么“粉身碎骨支持”某某政治政策,著力让大众看到社工专业时,也多做民调了解民生民心,让公帑真正用的其所,让社工专业回到本位。
作者陈家杰是注册社工,从事社会工作(青少年、家庭及大型计划)及社会工作教育二十多年。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01论坛”欢迎投稿,来函请电邮至01view@hk01.com。来稿请附上作者真实姓名及联络方法。若不适用,恕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