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研究郊野公园建屋 尽显梁振英房策失败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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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黄锦星曾经于2015年答复,政府没有计划发展郊野公园。言犹在耳,本星期三(17日),政府宣布邀请房协研究在两幅郊野公园边陲兴建公型房屋。然而,政府继续忽视手握大量闲置土地的事实,贬低郊野公园的公众利益,更绕过政府部门和立法会监察。说到底,这举动只是梁振英证明无力为香港解决房屋问题的遮丑布。

另一试点位于沙田水泉澳邨东南方,周边不乏公共屋邨。(黄永俊摄)

郊野公园非神圣 惟不应是首选

今次的试点贴近马鞍山郊野公园及大榄郊野公园,涉及约40公顷土地,政府和建制派议员指出,选址邻近道路及社区设施,适合建屋居住。香港的确需要土地,应付港人住屋及其他设施需求。前渔护区助理处长王福义接受网媒访问,他以三号干线为例,公路征用了2公顷大榄郊野公园用地,之后增加大棠一带土地的郊野公园面积补偿。

若计低生态价值 为何不选高球场

然而,在郊野公园动土,前提需要无其他更好方法。王福义解释,当时评估三号干线没有更好走线,而为了减低影响,决定开凿隧道而不用公路。同理,香港可供建屋的选址多的是。除了预留作丁屋的九百多公顷乡村式用地,现时用作货柜场、停车场的棕地估计亦上千公顷,香港有多幅官地以短期租约形式出租,成为私人会所,面积近430公顷,理应是更适合用来建屋。

单以粉岭高尔夫球场来计,就占170公顷,是今次研究的4倍。偏偏梁振英在年初表明拒绝收回高球场,除了是康乐用途,还有就是该处有“好多几十年嘅树”,要建屋就要大规模斩树,建议先寻找其他用地。但不禁要问的是,梁振英如何认为高尔夫球场的树需要“保育”,郊野公园的树就可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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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由始至终没有反思议会处处受阻的原因,是政府没有善用现成土地,宁可开垦属于全港市民的郊野公园,也不敢触动少数既得利益者的高球会所与棕地。即使房屋问题迫在眉睫,政府总不能药石乱投,不依行政程序,用“贼佬试砂煲”的方式试探建屋的可行性,给市民假希望,甚至要苦候公营房屋的市民,和爱护郊野公园的市民“斗争”。政府要做的,是展示勇气善用棕地,收回会所等私人游乐场地兴建公营房屋,但这却难以寄望冥顽不灵的梁振英回心转意,即将接任的林郑月娥,有更大责任拨乱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