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改革绕不过车租与发牌

撰文: 汤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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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议会同行政会议本星期二(5月11日)批准出租车调整收费。政府预计将于两星期后的立法会会议提交《2022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修订附表5)规例》,规定从7月17日起将三种出租车落旗收费增加3元,落旗后首段跳表收费每跳增加2角,后段跳表收费则每跳增加1角,推算市区、新界及大屿山出租车收费平均加幅分别为11.54%、13.02%及13.83%。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称政府审批加价时已经考虑了各项相关因素,包括从业员收入、营运成本转变、市民接受程度以及其他交通工具收费等,同时又说“现时租车司机的每月平均净收入相比运输行业每月平均薪金为低,较难吸引新人入行,行业亦有老龄化的趋势”,故此上调收费以后有望增加司机收入,并且推动业界改善服务、投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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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司机收入须正视车租

根据政府统计处最新一期《工资及薪金总额按季统计报告》,运输行业的非经理级人员与专业雇员在2021年3月至12月的平均每月薪金为22,305元至22,432元,而运输署调查却显示出租车租车司机在2021年每月平均净收入为18,143元至19,578元。假若前述两组资料可信,那么出租车租车司机收入实在远逊平均水平,应该存在相当提升空间。

不过车费加价是否直接有助提升司机收入,这点其实不无疑问。运房局、运输署在上个月就相关事宜征询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当局提交的文件称“车主一般情况下会先观察车费调整后初期的生意及收入的变化,然后才按实际情况就车租调整的幅度与司机团体商讨”。惟有个别出租车司机表示,车主、车行早已因应政府放宽社交距离设施上调租金;香港出租车公共小巴商总会理事长周国强也承认,近日出租车车租确实有所调整。

尽管过去几年的社会运动与新冠疫情亦有影响出租车车主收入,然而他们更大程度是受制于燃料成本、保险费用的上升,似乎不应该将这方面的压力转嫁租车司机。政府早前在对工商舖业主提供免息贷款的基础上禁止他们追租和鼓励减租,类似的思维与措施按理也可以考虑同样套用在出租车租车,像是明订条款限制、设立实际诱因,而不能单靠一句“出租车租赁一直是车主与司机在自由市场下的商业安排”了事。

不打破封闭难促成改革

除此之外,政府又提到车费加价另一目标是要透过改善出租车营运财务可行性以提高其服务质素,并指会再配合引入车队管理制度、增加最高乘客座位数目、设立司机违例记分制度等措施来促进业界长远健康发展。对于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的非持牌出租车,政府亦指会筹备提高相关罚则的立法建议。

政府提出引入600辆“专营出租车”,多个业界团体于会上均反对当局引入专营出租车。(资料图片)

这些建议固然都有正面作用,但恐怕都没有触及问题根本,那就是本港出租车牌照数量始终维持不变。况且牌价纵使已从2015年约700万元的高位回落至近月的约500万元,却仍旧属于多数租车司机极难负担的水平,足以购买单位自住。这种情况一日不作改变,租车司机收入依然难望摆脱车主操弄。

尤其奇怪的是,港府明明将现有车主与司机之间的租赁视为“自由市场下的商业安排”,然而在拒发新牌一事上明显却倾斜于既得利益者。就连2019年推出600辆新专营出租车的试验计划,结果也是因为当局撤回法案无疾而终。试问一个行业若长期处于在管治者帮助下排斥新参与者的封闭竞争状态,它的服务质素与长远发展又要从何谈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