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追租以帮助商户 政府须更积极有为

撰文: 汤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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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案》提出的禁止追租措施引起社会关注,地产建设商会继上星期与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视像会议后,再向当局提交意见书,形容措施将“严重影响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声誉”。陈茂波听取各界意见后,将禁止追租的“保护期”由最多六个月减至为期三个月,而且业主和租户若达成减租协议可获豁免,不会被禁止追租。

原本的禁追租建议只能帮助商户延后交租三个月,司长原意是让商户有时间周转,实际情况却很可能没有帮助,因为生意大跌而在三个月后仍然无法交租。修订后的建议增加了业主减租的诱因,方向可取,正如零售管理协会指出,有望令业主愿意跟零售商透过协商解决租金问题。

商户议能力弱 减租未必如愿

然而,方向可取,但力度不足。司长将保护期减至三个月,同时又不为减租的幅度设下任何要求,结果业主可能只愿意减租一成半成而换取豁免,即若商户不愿意妥协,就维持租金原价,待三个月后即展开追租行动。而根据零售管理协会所指,零售商通常有至少二至三个月的按金在业主手,因此三个月的禁追租期不足提够足够诱因。

新冠疫情肆虐,商户生意大跌,所有人都是输家。若然可以,损失应由业主和商户共同承担,而非全由商户蒙受,业主却坐享稳定收入。政府要玉成其事,必须提供更多业主减租的诱因,或者提高商户在议价博弈中的位置。立法会议员田北辰早前建议政府为减租业主退税,便属于前者;达成减租协议可豁免于禁止追租条例,则为后者。方法不一而足,但道理大同小异。

不论街道或商场内,人流非常冷清。(郑子峰摄)

善用各种手段 施政更加积极

对行为心理学稍有认识者,也会知道有所谓正负增强及正负惩罚之说,用以鼓励或减少某种行为。例如以豁免于禁止追租这个负面措施,增加业主减租这个行为,便可以说是一种负增强。公共政策中又有所谓“助推”理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Richard Thaler为主要倡导者,主张以针对思考习惯来顺势影响公众行为,一个简明例子就是将打印机预设为双面列印,不少使用者便会因为懒得改变设定要双面列印。两个月前政府专家顾问、港大医学院院长梁卓伟建议安老院舍采用默许机制,不反对的话就算是同意接种新冠疫苗,也可谓一种助推。

毋庸置疑,民众都希望享有自由,自行选择各种行为。过去香港相信小政府、大市场,更加习惯了不干预社会和市场的行为。但为了达到公共政策的目标,促进社会所有人的益处,政府并不能够什么也不做不论是业主减租、疫苗接种,或是带动消费、压抑楼价、保障劳工权益等,政策从来都不只得强制和撒手不管如此二元对立,政府可以做得更多。上任梁振英曾言要“适度有为”,林郑月娥则说要“积极有为”,在疫情及经济双重打击的当下,政府绝对须要比以往更加积极有为,而非只是呼吁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