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香港教育流弊丛生 撤换局长就能解决?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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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行政长官候选人曾俊华于2月6日发布竞选政纲,其中一项是增设教育署署长,他在记者招待会中谈及其目的为“由专业人士带领专业部门推动香港教育”。观乎近年香港教育发展,若此举得以实现,应有助化解目前教育政策“外行管内行”的流弊,提升香港的教育质素。

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叶建源指,过往教育局及教育署的角色分明,前者主政策制定,后者主执行,故赞成重设教育署。(资料图片 / 江智骞摄)

现时主理教育政策的教育局,前身为教育统筹局和教育署,“局”与“署”各有职能。早在港英年代,根据1980年《麦健时报告书》,教育科(教育统筹局前称)负责制订政策,教育署则负责执行。及至回归后,2003年政府将教育署并入教育统筹局,2007年改称教育局。回顾“局署合一”14年,其弊渐现,令人反思应否回复“局署分家”。

局署分家优势明显 合并决定理据薄弱

就体制上而言,局、署分家使政策之制定与执行工作得以平衡、互补不足。“局”之工作在于政策的策划与构思,其所考虑的难免侧重政策目标与资源运用;“署”则负责贯彻实施,从教育专业的角度了解政策的可行性,从而向“局”反映实行过程中出现之问题,有助完善政策。

由于“署”与社会有直接连系,政府可透过委任相关界别的专业人士出任署长,使教育界声音直达政府,借以尽量避免政策于落实执行时遇上阻力。以教育署为例,1987年至1992年任署长的李越挺由助理教育主任(即官校教师)出身;继任的黄星华于罗富国师范学院毕业,加入政府前任职中学教师,两位皆为教育界“内行人”,具备丰富的教学“实战经验”,在任期间帮助政府与教育界建立和谐与互信气氛。

政府表示2003年合并的原因之一,是该年度的教育开支须削减9亿元,透过合并以精简人手,同时解决教育部门架床叠屋之问题,但此说法值得商榷。

当时预算教育部门开支只能因而节省1200万元,仅占须削减开支的1.4%。另有立法会议员在2002年11月的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中,质疑两部门合并后只删减5名首长级职位,占教统局及教育署首长级编制约14%,明言“对于看来如此庞大的官僚架构竟然只能削减少量人手表示失望。”故此,不论在财政或精简架构上,“局署合一”的成效相当有限,专责实施教育政策的教育署却在过程中被裁撤。

重整政府架构 莫再“外行管内行”

当教育署被裁撤后,教统局失去制衡,其行政权力急速膨胀。以前教统局局长罗范椒芬为例,出身政务官而非教育专业的她,任内单靠行政手段推行政策,致政府与教育界矛盾频生。2007年发生香港教育学院风波,行政长官委任法官胡国兴成立委员会调查事件,其后裁定罗太曾向教院院长要求约束教职员对教改的批评言论,侵犯《香港人权法案》保障的学术自由,手段有欠妥当。教育局其后更向高等法院入禀进行司法覆核,与教院对簿公堂。

早年任职人力资源管理公司高层的吴克俭于2012年接任教育局长,随即要面对推行德育及国民教育科的争议,“反国教事件”更酿成9万人大游行、占领政总绝食行动、大专生罢课等重大社会事件,被指对教育事务“不熟书”的吴克俭,更要由时任政务司长的林郑月娥以至特首梁振英,出面代他拆弹,最终政府让步平息风波,但教育政策由“外行管内行”之弊表露无遗。至于近年备受关注的TSA争议,欠缺教育经验的吴克俭的处理手法也未如人意,有关争议至今仍未见平息。

当年“局署合一”后,教育局理应肩负教育署原有之沟通责任,但14年过去,教育局明显转趋行政主导,忽略教育界专业意见及与业界应有之交流,可见重设教育署,让“局”、“署”重新分家的必要性。来届政府应作认真考虑,还莘莘学子与家长一个更有质素的教育制度。

且近年来对于局署分家的讨论已不止于教育局。前环保署署长罗乐秉在2005年退休后,政府随即提出由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环境局前称)常任秘书长兼任环保署署长,形同局署合并。由于环境局常秘负责拟定政策,环保署署长负责把关与执法,两职存在角色冲突,有环保团体及立法会议员质疑官员身兼两职难以不偏不倚地履行职责、影响环评报告的公信力。如何重整政府的架构,提升施政的专业水平与政策执行力,将是下任特首不容回避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