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市民安居必须规管单位面积
本月初发展局及规划署发表《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最终报告,提到希望“创造‘住大啲’的机会”,并且在更新土地需求及供应分析时考虑“改善居住空间,以满足社会对拥有更宽敞生活空间的期望及照顾市民在不同人生阶段的需要”,因而将未来30年房屋用地需求数量由1,670公顷调升到1,850公顷至2,020公顷。
有关评估假设了住宅单位平均面积要增加一至两成,而以平均每户2.6人计算,新增的公营及私营房屋人均居住面积预料分别可达215平方呎和237平方呎。接着发展局局长黄伟纶撰写网志,重申“住大啲”的愿景并非空谈,更说:“就私营房屋方面,有意见希望政府在卖地或一些重建项目内,规定单位面积最小为多少,其中有建议为200至210呎,政府未来会考虑。”
公私新盘仍见蚊型单位
事隔数星期后,本港陆续再有几个私楼新盘推出市面,当中有一梯逾30伙的新盘单位面积仅略高于180平方呎,亦即比起《香港2030+》最初估算结果的人均居住面积还要低。此外,在即将开始拣楼的“绿表置居计划2021”里,新推售的钻石山启钻苑与上期货尾的青衣青富苑、柴湾蝶翠苑均有单位实用面积处于同一水平,回收的租置单位最低甚至只得140平方呎。
透过以上情况可以看到,正是因为香港政府和社会长期以来一直忽视保障人均居住面积,才会导致住宅楼盘无论新旧、公私皆充斥着“蚊型单位”。市民居于这种狭窄空间,自然随之衍生出各种生理和心理健康问题,进而增加整个社会管理成本,而当多数人都蜂拥追赶置业换楼,此一过程又意味着原本可以用于发展其他产业的人力、金钱、时间遭浪费。
管治班子需要认清问题
尽管居住空间恶劣影响如斯深远,但特区政府管治团队至今似乎仍未肯下定决心根治此一难题。像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上周末最新一篇的随笔文章表示要“透过大量增加土地及房屋供应,实现以置业为主导的目标,让市民能有安居之所”,但一个人均面积仅得百余呎的住宅单位又怎么算得上是“安居之所”?
相对的是,八年前国家主席习近平于上任不久的这个时候,就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期间指出:“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在这种思想的引领之下,中国城镇和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也得以由2012年的354呎和399呎增至2019年的428呎和526呎,并且近日各省市亦相继出台规管个别单位建筑面积的政策与措施。
归根究柢,如果只是想在统计数字上呈现人均居住面积增加的结果,那么只要不断兴建更多房屋单位即可,根本毋须介意当中是否包括大批空置单位或常人负担不来的豪宅。但若真正希望让人获得“安居之所”,直接针对普罗大众购置、租住单位楼面面积作出规限应该是无法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