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司法脱欧”的虚与实
波兰宪法法院上星期四(7日)裁定欧盟法律不凌驾于波兰宪法,裁决日前经政府刊宪后正式生效。事件不令人意外地引起轩然大波,法国欧洲事务部长博纳(Clément Beaune)指摘波兰的行为是“背约”,有可能要“实然脱欧”;波兰多地民众上街示威,抗议政府对欧盟的态度。
波兰总理莫拉维茨基(Mateusz Morawiecki)早前入禀宪法法院,要求厘清波兰宪法与欧盟法律相抵触时,哪者具有凌驾性。法院上周指出,欧盟条约第一及第四条超出了波兰缔约时所允诺的赋权程度,第二及第十九条亦抵触了波兰宪法,包括对法官任命的裁定权。
右翼政府与欧盟不咬弦
是次裁决虽然出自宪法法院,理应是技术性的法律问题,但很多人都以政治角度解读。一来在于自法律与公正党(PiS)2015年执政以来,与欧盟在多项问题上意见不合,包括早前的司法改革亦被指削弱司法独立。二来宪法法院的法官由此右翼政府任命,其裁决也因而受到质疑。
诚然,波兰右翼政府对欧盟的价值理念不无分歧之处,尤其是法治、自由等方面。但英国前车在鉴,加上波兰没有那样的经济基础独立于欧盟而发展,因此留在欧盟是必然的选择,而此亦可从民众上街抗议政府、支持欧盟的场面得到确认。所以说波兰“司法脱欧”之说,或多或少仅属虚。
欧盟融合的挑战
然而,波兰司法脱欧亦不无实之处,反映欧盟实实在在面对的困难,这从波兰政府援引的德国案例可见一斑。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去年在一宗裁决指出,欧洲央行自2015年起实施的量化宽松买债政策在“相称性评估”上违反德国法律的裁决,此裁决亦有别于欧盟一贯做法,即欧盟法院才有权裁定欧盟机构有否违反欧盟法律。即使是《经济学人》一篇批评波兰的文章,指摘波兰对欧盟法律体系“故意纵火”,也不得不指出“德国法院正在玩火柴”,等同承认德国对欧盟法律体系造成挑战。
归根结柢,问题在于欧盟始终是个未完成的计划。在这个欧洲一体化的过程中,要顾及各成员国的文化和价值差异,但又要求同存异。例如几年前的难民潮危机,充份说明了各国入境政策及接收难民能力差异所造成的冲突。面对分歧,比荷卢三国曾主张欧洲多轨,即是容许成员国各有不同程度的融合,以免被“不合群”国家拖后腿。但包括欧盟委员会前主席容克在内的一些布鲁塞尔精英却坚持欧盟成员国的融合进度要“齐上齐落”,倡议设立欧盟经济和财政部长协调各国经济政策,甚至欧盟建军等。
由于欧盟的重要政策往往需要所有成员国一致通过,因此容易停滞不前。在融合过程中,不少议题被带到欧盟法院,尝试以司法仲裁的方式解决,不同的诠释及应用随时影响政策如何落实,自然容易衍生如波兰、德国这些对欧盟法院有所保留的情况。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前法官Dieter Grimm便曾指出,依赖司法化、宪法化的欧盟融合过程容易产生矛盾,认为争取成员国人民支持的民主做法较为可取。
事实上,不论是欧盟或是其他社会,法律只是一种工具,既难以为社会凝聚共识,自然无法从根本消弭分歧。司法化或许能得一时之快,便捷地处理当前个别议题,但多元社会长远而言要走下去,始终要收窄分歧以寻求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