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屋危机无了期 地区职能要发挥
周三(15日)下午,荃湾圆玄学院对上、芙蓉山观音岩附近一间铁皮木屋起火,冒出大量浓烟直冲半天。消防接报到场,出动一喉一烟帽队灌救,救护车亦在场戒备,幸未接获伤亡报告,相信事件中并未造成人命伤亡,不过亦再一次敲响香港寮屋问题的警号。
根据地政总署的寮屋管制政策,1982年寮屋登记后,不论在政府土地或私人农地上都不可违规扩建寮屋及搭建新的寮屋。已登记寮屋获“暂准”存在,但位置、尺寸、建筑物料和用途须与1982年寮屋登记的记录相符,直至因发展计划、安全或环境理由而清拆,或直至自然流失而被取缔。
寮屋监察制度失效 部门职能处事粗疏
根据地政总署的资料显示,截到2020年为止,全港现时已经登记的寮屋总数大概是三十八万间,而作为住宅的寮屋数目为83233间。理论上在寮屋管制政策之下,寮屋在香港的存在数量只会愈来愈少,然而事实上,对于并未有作出正式登记的寮屋,就连政府并亦没有官方数据,因此实际情况其实并未得以充分反映,寮屋数量问题只会比现行数字更为严重。
再者,翻查政府记录可以发现,在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间,隶属七个寮管处的寮屋管制人员确认有939宗个案违反寮屋管制政策。然而,在该七个寮管处中,只有一个寮管处(即新界东(一)寮管处)就违规的已登记寮屋备存资料,记录违规情况是如何被发现,显示出部门办公准则不一,资讯不流通。更甚者,确认违规的206宗个案有接近九成是由市民投诉或其他政府部门转介,直白地反映出部门的职能作用成疑。
区议员职能可以填补不足
在香港各区其实都有寮屋区存在,单纯只靠七个寮管处其实难以覆盖整个香港,故此区议员其实可以成为一个协作力量。区议员的其中一个存在目的就是为了更有效地协调政府在地区层面提供服务和设施的工作,所以更应该联合相关部门相辅相成去解决或缓和寮屋问题。
以2019年美孚九华径寮屋村收地及清拆事宜为例,时任葵青区区议员张钧翘曾向葵青区议会社区事务委员会呈交文件,要求在会上讨论九华径新村寮屋居民被逼迁一事,而地政总署亦有作出书面回复。事件反映出相关问题其实可以通过区议会达成更广泛的讨论及交流。
总括而言,寮屋在香港已经是一个根深柢固的问题,难以在一朝一夕间解决,而往日的经验就诉说著,通过地区人士、区议员及政府部门通力合作,有能力可以令问题更快妥善处理。诸位宣誓有效的区议员应该秉持一个正确的“做区”心态,不“搞政治”,务实地对社区作出贡献,在余下任期继续发挥职务,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地区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