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撤息、盈富争议 鼠年金融为何不稳?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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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星期二(2月16日)为辛丑牛年首个交易日,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港交所新春开市仪式录影致辞提到:“过去一年,香港的金融市场展现了无比的韧力,在政府、监管机构、港交所以及各位市场参与者的努力下,我们在风云变幻的政经环境中,不但保持了金融稳定”,不过刚刚过去的鼠年显然并非如陈茂波所言那样四平八稳,而且还曾经发生两宗可能威胁本港金融稳定的事件。

去年2月18日踏入庚子岁不足一个月,身为本地发钞银行之一母公司的汇丰控股宣布会向香港股东派发0.21美元股息,但次月底随即因英伦银行审慎监管局要求取消了是次派息,事件引起大量持股市民批评这是一场“金融骗局”,甚至有人呼吁收回汇丰银行的发钞权。去到上月鼠年即将完结之际,附属美国道富银行的道富环球投资又一度根据美国总统行政命令,宣布盈富基金暂停投资部分中国公司,有违基金本身提供紧贴恒生指数表现投资回报原意。

汇控决定取消原定于2020年4月14日派发的第四次股息每股普通股0.21美元。(资料图片)

当局法例似受长臂管辖

汇丰控股与盈富基金两者一直以来都是香港股民的宠儿,可是它们过去一年均发生了足以动摇投资者信心的严重事件,在这情况下又怎么可以说监管当局去年成功“保持了金融稳定”?事实上回看这两则事件,不难看到问题核心正是本港法例及机构受到外国“长臂管辖”制肘,容许外国当局透过所谓的监管行动或制裁措施,干预当地企业或其附属公司在香港的金融活动。

盈富基金是追踪恒指成份股的ETF,去年恒指大升,盈富基金亦水涨船高。(资料图片)

以《银行业条例》为例,第68条规定香港以外地方适当且获承认的银行业监管当局,在经本港金融管理专员批准以后,可以直接审查属于“香港或香港以外成立为法团并且是在该地方成立为法团的公司的附属公司”的银行或存款公司,第121条甚至订明金融管理专员“向在香港以外任何地方的任何主管当局披露资料”条件之一只是“披露该等资料会使接获资料者行使其职能或会协助接获资料者行使其职能”。

香港漠视保护金融主权

更加奇怪的是,港府与有关监管机构对于上述两则事件似乎都不太在意。在汇丰事件后,港府只表示“明白和理解”汇控决定引起股东失望、不满,金管局只“要求汇控在香港的子行将香港股东的关注向其集团反映”,以及借口上市公司派息属于商业决定为由拒作跟进。对于盈富基金,证监会及金管局的已知行动亦仅以“了解”和“敦促”为主,在促成道富环球投资两日后收回决定上看来并没有扮演多少角色。

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必须掌握自身金融主权,才是真正维护本地金融稳定。过去为了保持市场自由,香港未有专门针对海外企业建构完善监管机制,然而随着近年国际政治及经济形势的变化,外国政府有机会透过当地公司来越洋执行不利港人的监管或制裁指示,因此这个漏洞实在有需要给堵塞起来,应该尽快修订法例完善监管外企机制,以减低未来它们损害本港金融独立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