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计划乏人问津 发展局应直面问题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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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多年住屋问题困扰本港市民,而政府为此在去年5月推出“土地共享先导计划”至今已逾半年,周三(6日)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回复议员提问时指,土地共享办事处未收到任何正式申请,只表示有大约10个处于前期交流涉及具备初步发展计划的项目,地点以新界为主,个别项目涉及数千单位。发展商对政府计划反应冷淡,表明公私营合作的“土地共享”模式并非解决房屋问题的治本之道。

从发展商对这种公私营合作模式的反应看来,计划本身显然无法对其产生足够的吸引力。但即使政府成功透过计划招徕私人机构来“共享”发展,一则缺乏主导权,难以整体规划,二来也难免惹来官商勾结的嫌疑,最终既无法满足商界,又无法满足市民。

去年10月特首林郑月娥就计划回答传媒提问时,已表示发展商担心补地价的争拗时间冗长,并对现时的补地价仲裁机制欠缺信心,截至当时更只有一宗小型项目能顺利完成仲裁。加上发展商参与计划后公私营楼面面积将以“七三比”分配,兴建社区配套等基建后提升的地积比亦很有限,自然难以吸引发展商的兴趣。

特首林郑月娥在2018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及推出土地共享先导计划,以公私营合作模式发展农地。(资料图片)

官商勾结的质疑犹在

况且“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吸引发展商参与公私营合作不果之余,反而也勾起了不少港人对官商勾结的回忆,质疑它的背后存在利益输送之嫌。曾负责“马湾发展计划”的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便被指在处理该计划期间收取新鸿基地产高层款项,并向对方泄露政府的资料及策略。现任财政政司司长陈茂波在2013年出任发展局局长期间推出“新界东北发展计划”,其家族却被指在当区囤积农地1.8万呎,坐收逾千万元赔偿,事件涉及严重利益冲突,但无阻其升官之路。

无论如何,今次计划在发展商之间反应冷淡,正好令社会与政府反思觅地建屋的原本目的。发展商的收益既取之社会,它们固然有其社会责任,但在商言商,发展商购地建屋本为牟利,政府不能指望发展商能够帮助解决社会问题。建屋是为解决困扰本港市民多年的居住问题,政府不应让再借“共享土地”之名旁敲侧击,反而应该聚焦问题核心,正面面对社会既得利益阶层,别再讳惮使用收地、迁置一类强硬措施推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