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自雇员工欠保障 劳工改革须重视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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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一名Foodpanda女外卖员被发现在染病后一直没看医生,仍如常工作14天,直至家中丈夫被感染后病危要送院救治。事件引起关注,忌医背后的因为自顾员工担心会被强制隔离、无法工作失去收入,即使出现病征仍“夹硬”上班。其实疫情期间劳工保障已不够完善,自雇员工可谓雪上加霜,政府应正视问题。

另一外卖平台Deliveroo员工表示,公司早在1月、2月时设立了基金,假设有外卖员不幸“中招”,公司会照出粮派发补贴金。这一安排看似较其它企业“优待”,但这种原本应通过法例予以员工的基本劳工保障现在却成了企业的“心意”,性质改变也难保障执行力。

不仅是自雇员工,疫情下企业的常规员工也未必获得足够保障。劳福局局长罗致光坚抗将新冠肺炎列为职业病,因工感染雇员只可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向雇主追讨补偿。然而果效如何?工业伤亡权益会(工权会)统计,截至8月20日怀疑因工作受感染的个案最少319宗,多为码头工人及饮食业从业员。但截至8月22日,劳工处正跟进的86宗个案,仅7宗的雇主承认责任,落差之大反映染病雇员多数保障不足,也反映政府没有针对性安排下,罗致光所谓的依《雇员补偿条例》追偿难以落到实处。为了保障手停口停的打工仔,政府应对因工感染新冠肺炎提出更具体赔偿和津补措施。。

Uber司机是另一类典型的欠劳工保障的零工经济从业人士。(资料图片)

政府要追上新经济模式

随科技发展及新经济模式兴起,香港愈来愈多自雇员工,但他们不单在疫情下欠缺劳工保障,平日的保障亦不足够。罗致光2018年回答议员质询时指,港府没计划扩大《雇佣条例》涵盖范围至弹性工作人士,让香港逾51万自由工作者劳工权益无著落。

有见这种雇佣模式受欢迎,西方国家皆在致力解决这种工作模式“自由”背后的弊端——劳工保障不足。欧盟2019年4月通过法例,规定企业要对参与散工经济人士提供最低保障,如基本工作日数和参考工时、提供取消工作的补偿,成员国有三年时间推动新法。美国加州参议院2019年9月通过法案,将州最高法院去年对物流公司Dynamex旗下工人以承包者身份做员工工作的裁决写进法例,让企业把独立承包者重新归类为员工,须给予假期。又比如英国上诉庭指Uber司机没有定价权、Uber可透过演算法和用户评分间接操纵司机,裁定司机是员工而非自雇人士,积极推动立法保障该类从业者的劳工权益。

可见我们并不是没有办法保障自雇员工的权益,只是香港政府并没有察觉这种新兴雇佣经济的增长趋势和重要性,也没有积极寻求保障该类从业员的方法。2018年,零工经济为美国和全球分别带来1.3万亿和4.5万亿美元收入。世界银行也在2018年底提出有必要加强零工经济从业员的保障,免受雇主剥削,但同时又不能扼杀新经济创造职位的能力。随着西方社会多已着手改善有关问题,港府须及早研究相关立法,为自由工作者提供最低的保障,以免在劳工保障和新兴经济模式的发展上落后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