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风球海高斯袭港 劳工规范可与时并进

撰文: 评论编辑室
出版:更新:

风球“海高斯”遇上新冠肺炎疫情,不少打工仔心里都存在疑问——到底八号风球在家应否工作?过去香港若遇八号风球,大部分工种均无须上班,而由于本港过去并不流行“Work from home”,因此在家工作期间的恶劣天气工作安排,也令不少上班族感到困惑。

根据劳工处的《台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若在工作时间开始前发出八号或以上台风警告,除了必要人员外,雇主不应要求其他雇员前往工作地点上班。守则列明,雇员由于恶劣天气或不受控制的环境因素影响而未能上班,雇主应因应这特殊情况,不应不发放他们的工资。理论上员工不应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上班,而恶劣天气亦不能成为员工收入减少的理由。

对于以“家”为工作地点的情况守则内虽然未有列明,但若将八号风号视为假期,也似乎未如守则原意。因为守则原意为避免上班族在恶劣天气下前往“工作地点”时遇到危险,因此若员工不必前往办公室亦能如常工作,或员工留在家中也未见有即时危险时,劳工法例并无禁止恶劣天气下员工继续居家工作。

8月19日,天文台除下八号风球后,巿民陆续出门上班,在金钟站等车。(罗国辉摄)

厘清法例 加强宣传

在劳工法例方面,随着疫后时代“在家工作”可能转趋普及,条例对工作场所的定义及规范一方面应研究如何加以厘清,让劳工与雇主之间于在家工作期间的权责得以分清,例如恶劣天气之下员工如何继续工作,或在家“办公时间”以外的工作应如何安排等,都待劳工处居于劳资双方期间作适当协调。

本港首次在全港大规模的“在家工作”期间遭遇台风吹袭,不少上班族对自己应否上班感到疑惑,同时也说明本港上班族对劳工法例的理解未必有如理想。劳工处也应研究从推广入手,试从网络或活动途径了解本港劳工权益,例如可以将《雇佣条例》、《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中关于劳工的权益制成问题游戏,劳工处甚至可以学习“大晒鬼”或“清洁龙阿德”,推出吉祥物向市民宣传劳工权益知识。劳工法例与市民生活关系密切,处方在普及法例知识方面尚可多作努力。

+3

打风也能“WFH”

风球海高斯吹袭香港,风球落下旋即又出现上班族排队搭巴士的情境。对于可以转为“在家工作”的行业而言,无疑免却了上班族冒着风雨迫车上班的不便。政府及不同企业,相信也能在这风暴之中看见“在家工作”的优势。政府在疫情过后可以承接疫症期间习惯,把握机会推广在家工作,企业也能在可行情况下积极考虑将“在家工作”恒常化,让工作不再限于办公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