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残疾院舍良莠淆杂 社署行动不容迟疑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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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事件”发生后,残疾人士院舍质素广获关注。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就此回应时表示,社署正“重点监察涉事院舍”,并且会“加强突击巡查”、“发出劝喻信予院舍”。但以上种种措施,实不过隔靴搔痒。残疾人士院舍问题由来已久,政府实须正视问题根本。

张建宗指会考虑将院长个人操守,纳入续牌条条件。(资料图片)

可以说,“加强突击巡查”、“发出劝喻信”,对院舍的阻吓力成疑。参考社署数据,2013年至今,社署已突击检查逾五千多次,并发出逾千封劝喻信,却未曾取消院舍牌照或停发豁免证明书。据社署网页,自2011年《私人院舍条例》成立至今,社署更未曾检控任何院舍。康桥之家至今就曾接获4封劝喻信,却一直获发“豁免证明书”。

现时监管制度千疮百孔,实令人忧虑,“康桥事件”不过是冰山一角,受害者还大有人在。若政府真的有意解决问题,务必认真执行《残疾人士院舍条例》,加强检控,以保证残疾人士院舍合乎标准;而不是老调重弹。

《残疾人士院舍条例》原意是藉发牌制度提升院舍质素;惟过渡需时,在2011年前开始经营,却未符合发牌要求的院舍,仍可获发“豁免证明书”,继续经营。照理,这些院舍应逐步达至申领牌照标准;惟现时在312所伤残人士院舍中,仍只有40所合乎发牌资格。

《条例》推出已逾五载,要贯彻《条例》原意,政府须交出时间表,要求获发“豁免证明书”的院舍提高规格。虽社署自言已透过奖券基金,先后拨3,900万元予私人院舍作改善工程,提升规格,但是,资助只占工程金额6成,其余4成由私院支付。私院若“客源充足”,实无多花金钱的动机。事实上,《条例》赋予社署掌院舍的“生杀大权”,社署大可恩威并重、双管齐下,一方面提供资助;另一方面规定院舍要有所改进,才向其续发“豁免证明书”,并要求院舍在限期前达至发牌标准。

此外,津贴院舍不足、轮候时间过长,残疾人士被迫入住私院,也令私院无意改进。因此,社署亦须尽快增加津贴院舍数目。

现时津院规管一般较私院严格,且获政府资助,院费更可低至每月2,000 元,是残疾人士家属的首选。立法会议员张超雄也曾指出,政府补贴津院约15,000 元,私院则只能向家属收取6,000 多元,津院的质素自然比私院高。对家属来说,私院不过是次选。但由于津贴院舍配额不足,他们只能让家人入住私院。

据社署数据,现时津院严重短缺,兴建进度亦逊于预期。2014/15年度,共有2220人轮候严重弱智人士宿舍,平均每月只有96.5人轮候成功;中度弱智人士宿舍,有1,784人轮候,每月只有39人轮候成功。配额增幅亦落后预期,据2014/15年度数据,严重智障人士院舍预期有270新增名额,实质却只增加179个;中度智障人士,预期会有41个中度智障名额,实质却只增加20个。

政府虽然在2010年10月推出“私营残疾人士院舍买位先导计划”,向私院买位,但是长远之道还是提供更多津院服务。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于本年曾向政府提交《长者服务计划未来发展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意见书》,建议每年增加 800 残疾人士宿位,并在 5 年内缩减一半轮候人数。现时香港财政储备充裕,政府绝对有能力以行动回应社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