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滑板车可以“再出发”吗?

撰文: 评论编辑室
出版:更新:

电动滑板车流行一时,不时在各区道路驰骋,但根据现行法例,这些“电动可移动工具”属于“汽车”,如未获发牌其实不能在路上使用。运输及房屋局周一(15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指,局方有意放宽规定,容许电动个人移动工具和电动单车,於单车径网络较完善的地区作短途代步用途。电动滑板车多年的尴尬地位,终于有望改变。

电动滑板车多年的尴尬地位,终于有望改变。(视觉中国)

限速、限重、限路线?

电动滑板车既不应当作汽车管理,但当作单车又过于危险,置于两者之间,局方确实有其立例必要。正如政府在其文件中指出,包括“风火轮”在内的种种“电动可移动工具”虽目前仍符合“汽车”定义,但它们通常速度较慢、重量较轻,风险应较一般汽车为低;但同一时间,它们却一般比单车更快,如欠适当控制又可能为路人带来危险。因此局方建议可在单车径网络较完善的地区开放使用电动滑板车,以此作短途代步之用。而在行人路及马路上,局方则建议禁止。

至于对电动滑板车具体有何限制,政府在文件中列多地例子,包括设滑板车技术规格、速度限制、可驾驶范围,以及驾驶者年龄限制等。文件指出不少地区或城市均不容许在行人路、行车道上使用电动滑板车,以及大都规定年龄限制禁止16岁或更小年纪以下人士驾驶电动滑板车,而对该“电动可移动工具”的最高速度、重量等规会有明文规定。虽然法例细节尚待立法会审议,但考虑到本港路面状况,相信本港值得跟随上述规定。

本港居民要单靠单车径“踩车”上班仍有困难。(资料图片/路透社)

改善单车径 滑板可上班

为了解各种安全要求的成效,运输署计划于2020年下半年在科学园及将军澳进行实地试验,首先让公众在单车径上使用电动滑板车。局方认为科学园属单车热点,将军澳则为单车径发展完善的新市镇,因此选择两地作实地试验。

至于日后电动滑板车能否通行全港,它们能否达到“短途代步”的目的,不止要视乎条例将对代步工具有何规管,亦须视乎本港单车径能否配合电动滑板车的普及和发展。2008年政府曾提出兴建贯通新界东西的“超级单车径”,可惜提出逾十年后计划仍未完成。而政府既视单车为休闲活动,亦受地区本身发展所限,横跨东西的“超级单车径”往往途经景点,而非直入商业地带。本港居民要单靠单车径“踩车”上班仍有困难,纵然政府未来开放使用电动滑板车,相信娱乐消闲作用仍大于代步。运输及房屋局应加紧跟进“超级单车径”落成进度,或协助本港市民利用电动滑板车进入市区,让它们真正达到“短途代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