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业主滥收水电费 可立法设独立水电表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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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住屋严重短缺,不少基层家庭除了须以㓥房为家,据民间组织调查显示,九成受访㓥房户缴纳的水电费高于正常水平。㓥房业主滥收水电费存在多年,但政府的反应却十年如一,视而不见,实在难以改善基层家庭的居住环境。

另一㓥房户单先生居于约三百多呎的单位,由於单位将被收购,每月租金约为四千多元。(高仲明摄)

据当局在2017年的估算,本港约有9万多个㓥房住户,承担较昂贵的每呎平均租金。“民间监察政府推行租管阵线”在1月至5月间访问了近400名㓥房户,问卷调查发现多达九成一受访者单位须缴纳的电费,由每度电交1.2元至2元不等;另有近九成受访者须缴付每立方米10元或以上的水费。两者均较电力公司和水务署所收的“正价”为高。

其实这个现象并非最近才被揭穿。早在2015年8月,“争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联席”已向立法会提交意见书,陈述㓥房住房被滥收水电费的情况,指出“绝大部分受访者家庭缴交每度$1.2或以上的电费和每度$10或以上的水费。”更甚是,“政府过去数年于财政预算案推出之电费补贴及中电之回扣津贴,均不能去到㓥房户手中”。故联席希望政府作具体回应,协助基层㓥房住户。

装睡的政府

纵然社会已有不同组织寄望政府有所作为,但一众组织却难唤醒装睡的政府。尽管早在2013年9月的《长远房屋策略》中,社会开始广泛讨论规管分间楼宇单位,而后来更有立法会议员于2018年提出动议,要求订立“研究订立规管分间楼宇单位的条例”议案,但当局对业主滥收电水费的经济剥削,总有其拒绝立法的理由。

例如,在立法规定分间楼宇单位须设有独立水电表的争议上,当局认为安装独立水表,在“既有法律上的考虑,亦有大厦管理及实际操作上的限制,因此政府不拟于在现阶段修改有关法例”;在安装独立电表上,环境局表示“电力公司为用户安装独立电表,必须先得业主及大厦管理人同意⋯⋯基于不同的环境限制和安全考虑,政府不拟于现阶段修改有关法例。”换言之,没有法律强制规管下,公道的水电收费还须靠民间自行协商。但一房难求的楼市失衡,业主和租户的议价权力难言对等,更遑论是争取公道的水电收费。

本地楼市有此扭曲现象,终归还是房屋供应严重短缺,难以满足基层住屋需求所致,才会衍生出“一㓥三”的乱局,使业主能坐地起价,滥收水电费。尽管房屋供应量非朝夕能解,但港府仍可靠立法规定每个分间楼宇单位,须设有独立水表及电表,以减轻基层租户的沉重负担。有关㓥房的讨论已不下五年,港府直至上月才成立“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研究租务管制的可行性及可行方案。既然政府素来强调“重视对弱势社群的支援”,现在亦应先着手解决上述滥收电水费的乱象,还㓥房户一个合理和公道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