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无纸化宜早不宜迟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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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报》报道,港交所正计划全面改用电子化招股程序,并最快于本年6月咨询意见。如获市场支持,计划将预期于年底起实行,届时新股招股时,不须再印刷纸本认购申请表和招股书。我们喜见符合环保潮流的政策出台,而金融无纸化在港亦已有讨论多年,市场早有共识,故当下之急是要制订清晰的落实细则,而非只再流于咨询层面。

本港证券交易多年来有不少变迁,早前交易大堂亦成为历史,但证券无纸化迟迟未落实。(路透社)

据《上市规则》第12.11条规定,虽然现时上市“新申请人印发上市文件的形式必须包括印刷本”,但同时亦设有“混合媒介要约”,即指发行人欲刊发电子形式招股章程及印刷本申请表格时,必须符合满足多项要求,如在整段要约期内,印刷本招股章程的文本可在指明地点应任何公众人士要求免费领取、在每个派发印刷本申请表格的地点,均有至少三本印刷本招股章程的文本可供查阅等等。但即使“混合媒介要约”可减少招股的用纸量,过去亦仅有少数新股采用,包括阿里巴巴重回本港上市。

阿里巴巴2019年来港作第二市场时,公司曾按《上市规则》申请豁免传统提供纸本招股书的规定,并成为本港首家采用全电子化招股的实例。阿里巴巴有此一着,主要是因现时金融科技和网络已经普及化,而大批投资者在认购新股时,亦鲜有领取一般多达600多页的纸本招股书仔细研究。故平衡资讯透明和环保后,其IPO决定采纳无纸化形式,而最终招股过程也未见阻碍。

浪费纸张 缺乏效率

若然港交所在咨询后决定采纳无纸化的IPO程序,这不但可为节省印刷招股书的费用,更能避免浪费数以千计、厚度好比黄页的招股书沦为废物。再者,电子化的认购表格亦可加快新股上市的程序,将现时一般T+5安排缩减一天,惟计划的缺点在于部分潜在投资者不谙网上认购的手续。

尽管我们喜见港交所欲意推广阿里巴巴的招股形式,但回溯本港金融业无纸化的进程,却见裹足不前的步伐。早在1999年,金融基建督导委员会已发表报告,建议本港按阶段转为无纸市场,但在随后数年港交所和证监会的咨询中,却未能就具体运作达成共识。然而互联网普及后,港交所、证监会和证劵登记公司再于2009年讨论悬而未决议题,并于翌年9月发表联合咨询总结,认为“应落实有关在香港实行证券市场无纸化的建议”。可是,纵然立法会在2014年6月已首读证劵无纸化条例草案,并于翌年3月三读通过,惟证券无纸化的落实细则,却到上月才见出台,最快还要待2022年才分阶段实施。换言之,本港花了十多年时间讨论证券无纸化,迄今的进展仍然缓慢。

随着互联网的应用日渐普及和广泛,金融无纸化不但是大势所趋,也是符合现时民众欲求的环保生活习惯。虽然这次港交所欲推行IPO无纸化乃是正确之道,但过去十年相关咨询早有论及,共识已见形成,而阿里巴巴的招股过程已证明了无纸化的可行性,故当局现时所须是要制订清晰、可行的方案,以追赶昔日延宕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