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立法 主动总比逃避好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由于拖延内务委员会主席选举,招致港澳办和中联办点名批评。正当外界关注“两办”会否有进一步行动之际,郭荣铿发表了另一番争议性言论──他5月10日在港台节目《香港家书》中谈及《基本法》第23条,认定中央和港府想以“国家安全”为名打压政治异见,又认为现时的建制派对北京绝对忠诚,不会像2003年般倒戈,因此民主派必须在9月立法会选举中议席过半,取得否决权。言下之意,郭荣铿对23条持排拒态度。
为23条立法是香港的宪制责任,并非“应否立”的问题,而是“何时立”、“如何立”的问题。郭荣铿作出如此陈述,无异于掩耳盗铃,如果这也是当前泛民主派的主流意见,那只能再一次证明他们沉溺于政治操作。事实上,中央早就多番提示,要求香港适时立法,再加上去年反修例运动期间发生要求西方介入香港事务等挑战国家主权的行为,以及中美关系因疫情而急转直下,完善国家安全可谓更加迫切。可惜,香港一些人却以违反基本价值和自由作为挡箭牌。
维护国家安全是所有国家的合理关切,民主国家如是,威权国家如是。香港自回归后一直没有履行相关责任,主要基于许多市民在意识形态上不信任中共。但平情而论,威权的中共毕竟赋予香港自行立法的权利,在这个情况下,香港究竟应该珍惜这个自主空间、主动制订可以平衡香港社会价值观与国家核心关切的法例,还是继续逃避立法的宪制责任,承受最终“被立法”的命运?
骆惠宁多番表态
事实上,内地舆论早就不满为何“五十年不变”过了接近一半,香港仍未“交功课”。中联办主任骆惠宁最近频频表态,每次都把国家安全提升到非常高的层次。4月4日是《基本法》颁布30周年,他在当天发文重温‘一国两制’初心时强调:“坚守‘一国两制’事业初心,要求我们充份认识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其一的。”
4月15日,骆惠宁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上称:“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始终不够完善,不少人的国家安全观念也相对薄弱。在香港回归祖国的近23年里,国家安全始终是突出短板,这个短板在关键时刻会成为致命的隐患……要尽快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层面下功夫,该制定的制定,该修改的修改,该启动的启动,该执行的执行,决不能让香港成为国家安全的风险口。”
可以清楚看到,中央不断敦促香港立法,话已讲得非常明白。问题是香港应该怎样回应?如果不回应又会怎样?
主动立法胜过“被立法”
我们不认同香港应该继续对23条持排拒态度,而是应该主动承担立法责任。主动立法,香港可有较大空间和和弹性,能够通过讨论,更好地照顾市民在保障人权、自由上的忧虑。如果香港拒绝主动,中央可能出手填补“致命隐患”。事实上,单从“两办”近期频频对特区事务表态可见,中央或许还有很多招数未出,包括可能透过将国家安全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之类的方式,变相立法。倘若局势去到中央失去耐性、要主动“帮你做埋”的地步,香港社会到时连仅有的讨论空间都会失去。
权衡轻重,香港主动立法是适当的。郭荣铿在《香港家书》的言论令人联想到他已下定决心硬碰硬,如此势必导致政治斗争延续,结果就是香港继续空转。这难道就合乎香港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