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季再临】汲取山竹教训 台风措施须检讨
去年台风“山竹”袭港,瘫痪全港交通,更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一年后,政府仍欠清晰有力的复工措施,一众打工仔恐怕仍要在极端天气下上班。沿海一带民居仍未有妥善设置防洪措施,如杏花邨更出现广泛水浸。另外,截至本年初,“山竹”造成的塌树断枝仍未完全清理,阻挡行人去路。以上种种情况反映政府对台风的预防、应变以及善后工作均欠妥善处理。风季将至,若政府仍未改善相关措施,恐怕又会弄得满城“风雨”。
修订《守则》欠效力 保障雇员须立法
“山竹”袭港后,路面满目疮痍,上班族要越过重重“路障”赶上班,特首林郑月娥只鼓励雇佣双方“互谅互让”,惹来民怨沸腾。上周一(6月3日),劳工处公布新修订的《台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下称《守则》),加入劳资双方应事先协定复工安排的建议,且在八号风球取消前,若出现“极端情况”,如广泛地区水浸、交通严重受阻,和严重山泥倾泻等,政府会发出公布通知雇员在风球取消后两小时留在原来地点,完善《守则》指引内容。
然而,《守则》只具参考作用,无法律效力。台风甫过,雇主以惩罚性措施强迫员工复工情况屡见不鲜,进一步反映劳资权力不平等。政府在欠缺法律基础的《守则》作出修订,恐怕白费心机,其保障内容只流于空谈,成效成疑。如政府有心保障一众打工仔在恶劣天气下的安全与权益,除了提供台风后的上班指引,更应通过立法规定恶劣天气停工,以进一步完善灾后安排。
预警机制可取 防洪措施宜加强
除上班受影响,沿海居民也受天灾所困。本年三月,渠务署新增三个“越堤浪点”,即易受海浪冲击的海滨地区。其中以杏花邨为例,其位于东南沿岸,因无外岛阻挡海浪,多年饱受风灾水淹之苦,上年被“山竹”催残后亦沦为泽国。
渠务署现时于7个风暴潮点及杏花邨越堤浪点,设立风暴潮预警机制。当天文台预测24小时前有机会出现水浸,会通过流动应用程式通知相关屋苑作出戒备。诚然,预警机制能提升居民的防灾意识,有助于风暴来袭前采取预防措施,确为善政。
然而,要从根源上保障居民免受水浸困扰,更重要的是尽快检视沿海低洼或当风地点的情况,从结构性措施下手。例如及早完成将军澳南海旁的土堤及排水设施,以及尽快检视鲤鱼门和大澳等地的挡水板,以防止海水倒灌继续肆虐。
塌树清理效率缓慢 树木政策管理不善
每逢台风来袭,均有大量树木被连根拔起,塌树问题不但影响交通服务,更有机会伤及途人。“山竹”期间,政府共接获超过60,800宗塌树报告,截至今年3月11日,仍有588个塌树断枝尚待清理。大树倒塌阻碍道路,市民需攀过重重障碍,方可前行。长春社总监苏国贤指出,政府多在细小地方种高大的树木,即所谓“盘景树”。现时一棵十多米的大树生长面积只有约1平方米,和约20至30厘米深度,因此塌树被翻出的树根多较短浅,未能抵受强风吹袭。
据保安局数字显示,政府各部门于“山竹”的善后及修复工作开支竟高达6.6亿,巨额的花费却换来缓慢的效率,归根究柢,问题出于政府对树木的管理不善。 政府虽于2010年成立树木管理办事处(树木办),以“综合管理”的方式协调各政府部门之间有关树木方面的工作,但树木管理的质素并无因为树木办的成立而提高。2014年关于加强树木安全的工作审计报告指出,各部门对路旁树木的护养责任一直有争议。树木办虽然制定了树木管理和种植等相关的指引,但由于未有相关法例迫使各部门执行,因此难以发挥带领各部门的作用。
现时未有一套有效的行政措施或法例保护树木,以致树木可能基于护养不妥而容易遭台风吹倒,例如当风位置本应配合环境,改种更多小型的原生品种,减少树木因为台风而倒塌的风险。故此,《树木法》有必要及早订立,为树木管理提供法律框架,赋予当局实质权力,才能有效统筹树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