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灾后混乱 公民党提私人法案 拟特首可宣布灾难状态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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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超强台风“山竹”早前吹袭本港,造成极大破坏,交通局部瘫痪,当时政府于台风翌日没有宣布全港停工,因而惹来批评。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事后提出《灾难状态条例草案》,授予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在重大灾难发生时宣布进入灾难状态的权力,并修例强制认可交易所在灾难状态下停止提供服务,草案获确认将在下月的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讨论。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今日(2日)确认,将于5月7日的会议上,讨论杨岳桥提出的《灾难状态条例草案》,届时会一并讨论政府的山竹灾后报告。
杨岳桥提出的《灾难状态条例草案》,旨在授予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在重大灾难发生时宣布进入灾难状态的权力;订明灾难状态下的灾难应变措施;修订《雇佣条例》及《雇员补偿条例》,对灾难状态下的雇佣情况作出规管;并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强制认可交易所在灾难状态下停止提供服务。《灾难状态条例草案》同时保障雇员有权在灾难状态下拒绝上班,而雇主不可扣假或扣薪。
杨岳桥指,条例草案已获律政司签发的证明书,希望公众各界可以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在风季来临前为立法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