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税非洪水猛兽 反对者应回到地球
“01观点”早前撰文,强调政府应该适时处理香港税基亟待扩阔的问题,而为顾及社会公平公义,开征股息税实属上上之选。在过去几十年的讨论当中,反对征收股息税的理据主要是以下六点:
第一,造成“双重征税”问题,即企业已就赚得利润缴交利得税,若政府再在企业派息时征收股息税,就等同政府再次就同一份利润征税。第二,令公司倾向把利润再投资或回购以助股价增长,而非向股东派息。第三,公司可能选择或迁往其他不征收股息税的地区,或促使投资者转往海外投资。第四,令公司偏重债权融资而不愿意选择股权融资,增加经济逆转时倒闭风险。第五,影响依赖股息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退休人士。第六,令简单低税制变得复杂,不利投资环境。但随着时移世易,上述许多理据都不应该再成为拦路虎。
首先,“双重征税”是技术上完全可以解决的,环顾国际,在现时有就股息课税的国家当中,仅有极小部分采双重课税模式的股息税制度,例如爱尔兰、捷克共和国及匈牙利。许多国家都会透过扣减制度或向股东提供若干宽免,以避免双重征税问题。例如在扣减制度下,假定股东的公司盈利为100元,个人边际税率为46.5%,他在缴交三成利得税后便可获得相应的抵免额,从而只需就股息部分缴交16.5元的税项,就已经可以避免双重课税的问题。
其次,股息税令企业避免派息,倾向回购,虽有其事,例如作为资本主义龙头大国的美国,去年录得超过一万亿美元回购股份,就被认为与股息税有关,并同时受到两大党关注。但最近共和党参议员Marco Rubio已建议修订税例限制企业在回购自己的股份时,须付出等同派息一样的股息税,可见问题并非无可避免。
再者,是可能令企业迁走,或促使投资者转往海外投资,更是杞人忧天。设立股息税会令企业或投资者走避的前提,必须是股息税在先进地区并不普及,故产生驱赶效应。但现时国际上征股息税的资本主义国家比比皆是,包括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爱尔兰等等,香港是极少数没有征收股息税的已发展经济体。现时美国有股息税而香港没有股息税,仍然无改大批香港投资者转投美股怀抱,更无损美股广受全球投资者欢迎的地位。更何况在今天的港股市场上,广受“好息”投资者欢迎的内银股,他们同样需要缴交内地股息税,可见这本来就已经是存在于香港的事物,港人不应视之为洪水猛兽。
至于令公司偏重债权融资,即使属实,也可循制度设计方向解决。例如美国将股息分为“一般股息”和“合资格股息”,后者可享有较为优惠的税率,包括符合持股期的要求如普通股持股人,在一个为期121日的时段内,由股息除净日60日前起计,持有该股票超过60天,视情况可享0%至20%的优惠税率。
如果担心股息税影响退休人士,同样早有人提出解决方案。例如本地工党的建议就只提“大额股息税”,即设立个人股息税扣减额,首25万元股息收入免税,余额才计入应评税入息,若再计及其他免税额,大概只有股息月入超过四、五万元的“大户”才有可能受到影响。然而,对于“大户”来说,向其征收少许税款绝不致于影响到他们的退休生活,却有助令社会分配更为公平,让政府有更多资源化解矛盾。
最后一个质疑则是似是而非的“简单低税”原则。如上所述,香港现行税制结构是历史阴错阳差形成的结果,即使被视为信奉“自由经济”的财政司郭伯伟、夏鼎基也不会因教条而划地自限,都曾经务实地考虑、甚至一度正式宣布拟开征股息税。回归后的香港政府反而死抱个别教条,被既定思维束缚,纯属作茧自缚。
事实上,在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及面对经济下行,完善宏观调控的措施就包括著力减税降费,如下调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的范围。陈茂波承认世界不少地区和国家,相继推出税务和其他优惠,令到本港简单低税制承受愈来愈大的压力。由此可见,税制设计就如同美国联邦基金利率一样,若在经济好景时不适当调高和完善结构,将削弱政府日后可运用的其他政策工具,例如爱尔兰引入股息预扣税是希望借以降低公司利得税税率,就是一个例子。面对全新的国际竞争环境,简单低税制很可能已慢慢由传统优势,变成负担,继续死持“简单低税”的教条,只会显得过时落伍,不得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