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股息税是大势所趋 简单低税制渐见不足
去年第四季香港经济增长显著放缓,增幅1.3%属2016年首季以来最低。财政司司长陈茂波预计2018/19年度财政盈余只有587亿元,较2017/18年度1,380亿元少近六成。在此情况下,政府若要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支援企业、利民纾困和投资未来”,及早“扩阔税基”,才足以应付未来的种种挑战。
“01观点”早前撰文,认为改革税制的目标不应该只为增加税收,而是要令税制结构更符合公平公义,而简单低税制也不应成为金科玉律。连陈茂波在2017年也已撰文承认,“单凭简单低税制,不管任何行业、不管企业规模大小、都一视同仁,自由竞争的理念和制度,渐见不足。”
向劳工征税却不向资本收入征税 加剧社会不公
现时香港的税项只按收入的地域来源征税,并以直接税为主,另外商品及服务税这类被世界上许多先进国家采纳的税项也没有实施,亦没有如资本增值税和股息税等资本收益税项,被陈茂波称为“创富和累积财富的上佳地方”,并将现时的税制设计归因于“历史原因”,肯定其帮助香港繁荣兴盛了几十载。
但事实上,今天这样的税制结构,从来不是历史的理所当然。早在1962年,时任财政司祈乐嘉就提出香港需要按总入息原则征税,使税制更为公平,就是因为在简单低税的税制结构下,领月薪的劳工需要缴交薪俸税;反观安坐家中,收取股息的资本收益阶层却毋须交税,加剧社会不公。
举例来说,一名月入三万元的单身打工仔,在2018/2019课税年度,在扣除强积金免税额后的薪俸税应缴总税款(税款宽免前)为17,700元。但假设有人持有市值1,000万元的汇丰控股,以股价65元计算即约153,846股,汇丰在2018年全年派息为每股0.51美元,换算为超过五万港元的月入,却完全毋须课税。
在过去历史当中,从来不乏就开征股息税的讨论。包括1964年时任财政司郭伯伟研究征收股息预扣税;夏鼎基在1975年度财政预算案演词更正式宣布拟开征股息税,但最终在反对声音下搁置。回归后,政府分别在2001年和2006年,两次就扩阔税基进行咨询,但两次咨询均不采纳股息税构思。其后香港走出经济低潮,政府在库房水浸,无财赤压力下,多年来再无就扩阔税基进行正式咨询,期间仅有部分政党如工党,曾倡议应开征“大额股息税”,但也自嘲在“人人要求减税及派钱的年代,还要求增加税收,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01观点”经常撰文批评政府在经济低潮时紧缩开支,是愚蠢之举,是埋下今天许多社会民生矛盾的根源。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政府在好景时不趁机改善财政收入结构,只虚度时日,一旦经济逆转,各行各业“揾食艰难”,增加税项将更难成事,难道届时政府又要在民生政策“开刀”,一错再错吗?
现时香港财政储备仍逾万亿,但经济已有转差迹象,政府更应该适时处理香港税基亟待扩阔的问题。以股息税为例,经过绵延数十年的讨论,许多当时反对的理据已被证明是杞人忧天,股息税在世界许多先进国家已经行之有年,今天香港人难道还要活在上个世纪,继续用陈腐不堪的理由来反对股息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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