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积极不干预已过时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日前正式出台(18/2),文件属规划、指导说明,这亦意味各城可有其自主性,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和配套,逐步实现建设湾区经济体的战略定位。
在中美贸易战的大格局下,美国陆续限制高端科技出口到中国,故大湾区给定位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及新经济增长点,战略上必有其合理性。诚如《纲要》提及,“香港经济增长缺乏持续稳固支撑⋯⋯”,特区政府如何借大湾区之力,解决产业单一化,不仅考验管治的前瞻性和行动力,更是考验政策想像力的重大课题。不过,观乎本港裹足不前的创科行业,港府必先反思“积极不干预”的产业政策;若其仍然迷信“自由市场”教条,只会白白错失经济转型的契机。
在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上,《纲要》提出了三大指导方向,分别为“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优化区域创新环境”。尽管《纲要》略有提及具体政策,如允许创新专项资金在湾区内跨境、科研机构有序开放在广东建设的科研设施等,但仍不足将上述的指导方向实现。换言之,未来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方向,还须靠港府和各城共同协商、配合,自主地制定政策,以满足《纲要》整体发展。
不过,本港作为中心城市之一,能否带领大湾区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还须看港府能否改变管治思维,摒弃多年来“积极不干预”的施政方针。一如2009年《施政报告》中,前特首曾荫权欲发展“六大优势产业”,惟至今却是裹足不前。从产业增加价值来看,2009年创新科技产业的增加价值为107亿港元(相当于本地生产总值的0.7%),但2016年的增加价值为171亿元(同样相当于本地生产总值的0.7%);而在就业人數上,2009年创新科技产业的就业人數占总就业为0.8%,而2017年,该数字仅微升至0.9%。两组数字足可见,创新科技产业仍是起步阶段,但问题出在哪里呢?
尽管港府不断强调创新科技行业的重要性,又于2015年成立创新及科技局,惟过去的政策仍是欠缺力度和清晰的行业蓝图。即使过去半年投放了最少780亿元,又提资助计划和税务宽减,但总的来说仍是留给市场解决,针对性不足。当局在创科政策主动性不足之例,可见于前年24名在港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致函国家主席习近平,请求中央提供支援一事。当然,中央主动“送礼”是好事,但同时亦反映出港府管治思维脱节,治理能力不足,无法为一众有志之士提供足够支援,才使中央出面。
反之,深圳当局以官方主导、由上而下的政策规划,或是深圳创科业能在国际快速崛起的原因。例如,1991年国务院推出“高新区科技园”的战略概念后,中央及深圳当局就开始在制定并提出整体布局,扶植重点产业。“有形之手”的介入,不但为科技园提供了大体的规划方向、也有硬件配备,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创业基础环境,主动地引领经济升级和转型,而非单靠提供金钱诱因,守株待兔地让市场发挥功效。
虽说本港在金融、会计和法律等专业服务仍有比较优势,并可借此融合大湾区的发展,但若港府续以过去短视、“无为而治”的管治思维来看待产业,以至大湾区的整体发展,将会白白错失经济转型的机遇。随着《纲要》正式出台,港府实有迫切需要,先行反思“行之有效”的产业政策是否已落伍,以免情势落后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