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逾24万个无主强积金帐户 积金局自作自受
周日(2月10日)积金局主席黄友嘉发表网志,吁散工参加行业计划,以更好地管理强积金户口。黄友嘉指不少从事建造及饮食业的工友按日发薪,以现金出粮,过去已有不少雇主逃避供款的案例;此外,亦有大量雇主没有向受托人提供雇员的完整资料,成为资料不全帐户。截至去年年底,共有超过24万个资料不全帐户,涉款逾4.4亿,若这些工友不知道自己持有相关帐户,以及不取回帐户内的强积金,他们的强积金或会无限期地留在帐户内。
“01观点”早前已撰文指出,如今强积金制度下的种种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积金局“自作自受”,包括在现时制度设计下牵涉太多持份者,自会衍生文书往来及合乎法规的成本,导致收费居高不下。今次黄友嘉指出帐户零散,导致积金局须费力“追数”,打工仔也不易管理的问题,其实如果当初用一个较为简单的政府主导公积金计划取而代之,根本就用不着积金局今日来卖弄业绩。
强积金制度设计缺陷 才是造成市民不便的主因
黄友嘉在网志提及一则积金局为市民费力“追数”的案例,是一名患病地盘工友的雇主过去11年未有为其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及作出强积金供款,其太太向积金局举报,但本身不熟悉强积金法例,其丈夫的薪金纪录亦不齐全,令追讨工作十分困难,同时她在生活上需要独力照顾四名子女及患病的丈夫,饱受经济及精神困扰,最终在积金局协助下成功讨回被拖欠的六万元强积金。
积金局履行执法职责,自是其份内应有之事。不过也值得我们反思的是,如果在强积金的制度设计下经常出现这些“不公平”的案例,需要积金局花费额外的人力物力去支援、作纠正,那么制度本身是否就已经不合理呢?积金局愿意为患病地盘工友追讨欠款,或会令一些人动容。但“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我们更希望见到的本应是在完善的制度设计下,根本没有需要积金局用武之地。
黄友嘉在另一篇网志忆述,强积金制度在2000年12月实施时,依赖不同的强积金受托人和服务提供者,在短短一年内为约20万名雇主和200万名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采用的是分散(decentralized)运作模式。
事实上,现时强积金采用的这种为每名市民的不同工作,都各自成立一个独立帐户的分散操作模式,黄友嘉虽说是“配合当时的实际环境和需要”。但实施至今已经见到弊端甚多,包括造成繁杂的文书工作,推高管理费;不是每名市民都有足够的理财知识或余暇去管理户口;而更重要的是,还在于积金局强迫每个小帐户独自去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失去政府主导公积金计划底下可透过规模效应自动分摊风险的功能。
举例来说,在近期一次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会议当中,就有议员提及金管局代政府处理的财政储备投资组合,在“投资组合”部分,由2007年迄今同比回报平均达6.1%,而“长期增长组合”自2007年至2014年年底,平均内部回报率更达到13.5%,远高于强积金成立至今平均4.1%的年化回报率。曾任强积金咨询委员会主席的黄定光随即为政府缓颊,指金管局之所以能做到较高回报,是因为可以一笔过处理投资款项,而强积金户口却多不胜数,资金需要化整为零拆散至每个户口,行政管理工作自必十分繁重。
强积金制度强迫小市民面对市场风险 削退休保障功能
让政府一笔过处理投资款项,除了节省行政开支,更重要的还在于可阻止市民的不理性行为、达到规模经济效应,以及集体分摊风险。举例来说,强积金制度虽然强迫市民将每个月的部分收入用作储蓄或投资,但随着积金局在管理投资组合上予打工仔更大自主权,对于缺乏投资经验的市民来说,可能也会在波动市况中作出错误决定,从而削弱退休保障。例如强积金成立至今整体年化回报率虽有4.1%,但去年环球股市波动,全年大跌逾一成的强积金基金比比皆是,如果打工仔在这期间因恐慌情绪而“高买低卖”,在低位将股票基金转入保守基金,同样会蒙受投资风险的损失,从而大幅跑输强积金的整体表现。
因此,一个理想的退休保障制度,本来就应该顾及上述这些问题,用一个较大的资金池将所有供款市民的投资风险自动互相对冲,在关乎退休基本保障的问题上尽量避免让市民独自面对市场风险,并透过规模效应放大经济效益。但如今政府做法却是听任市民每个小帐户单独在市场上载浮载沉,由基金公司向其加征高额管理费,又因制度设计失败导致许多无主帐户出现。在上述前提下,积金局宣扬自己为基层市民追讨欠款,充其量也只能说是亡羊补牢。
政府希望透过这套千疮百孔的强积金制度为市民提供退休保障,与罗致光透过削减福利“鼓励”60至64岁长者面对就业市场,两者思维根本并无二致,都不过是掩耳盗铃的可笑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