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港独帽子不可乱扣 自决一词不可误用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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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团体发起罢买Lancôme,何韵诗就呼吁网民联署促对方交代。(Getty images)

由内地封杀艺人何韵诗事件引发的港人对“被港独”的忧虑,并非杞人忧天。问题的关键不仅在于何韵诗是否得到公平的对待,而是媒体在处理港独这个议题时,有没有认清它的敏感性和危险性,或只是沦为一般的炒作,变相替港独宣传。 

姑勿论她持什么政治立场,何韵诗从来没有表态赞成香港独立,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她甚至不时成为港独分子和某些本土派揶揄和批评的对象,这也是在香港的网络世界和政治圈子中众所周知的。内地网民将她定义为“港独艺人”也许只是出于误会的以讹传讹,但《环球时报》指她是“支持港独的头目”却是刻意扣帽子之举。有香港媒体应声附和,加入攻击,更是居心叵测。在此之前,港人不会视何韵诗为港独艺人;从今开始,“港独艺人”却成为理解何韵诗的一个角度。

不管这是出于什么动机,客观效果是将公众的目光聚焦港独,给予这个议题广泛的媒体报道和曝光。其实“港独”在香港一直无人认真看待,也绝非主流思想。以“港独”炒作议题,为有知名度的艺人扣港独的帽子,甚至把他们和某些支持 “台独”的台湾艺人等同起来,不但跌落了港独分子将港独包装成本土的陷阱;也制造了“港独正由边缘走向中心”的假象。在香港,艺人是不少年轻人的偶像和模仿对象,港独分子多么希望真的有一批货真价实的“港独艺人”供他们差遣使用。结果,货真价实的“港独艺人”遍寻不获,却从天上掉下来一个“被港独”的艺人,那么,别有用心的人自然不会放过机会,在此话题上大做文章。

(资料图片)

道理很简单,一只手掌是拍不响的。今日的“港独”分子在痴人说梦,是一群失落政客用来浑水摸鱼的手段,根本影响不了主流的政治操作。我们对待“港独”,本应用冷处理的方法,防微杜渐即可。但《环球时报》那种近乎打稻草人的态度却是“养敌”,除深化中港矛盾外,更会助长港独普及化的蔓延。

这并非危言耸听。历史上,有些荒谬绝伦甚至骇人听闻到难以想像的想法,有人倡议之后最初受到嘲笑,绝大多数人也置之不理。可是,过了一段日子,社会各界对这个以前根本不会予以考虑的想法习以为常,不久更广泛讨论起来。有人甚至视之为解决社会问题的良方和走出困局的出路。最后,在反常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气氛的配合下,这个想法渐渐变成现实,并最后演变成灾难性的悲剧。

纳粹大屠杀正是源于一个“骇人听闻到难以想像的想法”:犹太人是德国的种族敌人,必须完全从社会中清除出去,直到全德国将犹太人清除干净为止。这个想法植根于纳粹以为犹太人要密谋控制世界的幻想,但它接下来的执行却一点也不马虎和随意,而是百分百的细致严谨和按部就班。

港独与纳粹大屠杀当然不能相提并论,我们想强调的,是最罔顾现实、害人害己的想法,有朝一日也可能会得到若干程度的社会认可和大众接受。再举一例,英国将于23日进行全民公投,决定是否脱离欧盟。曾几何时,英国人普遍认为脱欧是自毁长城,所以对这个想法根本不会认真看待,但最近的民意调查,却显示出同意脱欧者已占多数。由此可见,一个想法在特定时空下为社会所接受的程度,不一定跟它的价值、合理性、可行性和是否符合整体利益有关。群众情绪、社会气氛和经济环境,以至媒体和政客的推波助澜,有时反而是决定性的因素。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目前,港独在香港也许只是一根火柴,但我们的防火意识不可松懈。大陆和香港媒体当然不应该随意用“港独”这个概念来乱扣帽子,“被港独”的人士也必须毫不含糊地向公众交代及澄清自己对港独的立场。

在这个问题上,有一相关的概念必须予以指正。

很多人以为“自决”一词是指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对不少香港人来说它就是指港人治港。也有人将“自决”理解为“高度自治”。其实“自决”一词是联合国“self-determination”政策的正式翻译,有民族自决的意思。此词的出处,来自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总统威尔逊于巴黎和会上提出的“十四点和平原则”,其中“民族自决”是处理战后疆域问题的主要指导原则。联合国基于“民族自决原则”,于1960、1970年代分别制定《关于准许殖民地国家及民族独立的宣言》(1514 号决议,196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与自决权之原则》(2625号决议,1970年),赋予各民族享有自决前途的权利。在国际上,自决通常用于殖民地和非自治领土等非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或地区,如联合国大会1960年通过的决议《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便规定,“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联合国成员之后,即争取废止香港的殖民地地位,而且获得联合国确认。也就是说,联合国同意,香港在任何情况下也没有争取独立的权利,包括出现英国改变自己对香港的统治地位这种情况。

由此可见,“自决”一词有其特定的语境和含义,不能单从字面上理解,它是民族争取走向独立的关键词。近来,香港不少市民和政治人物,特别是如公民党等若干温和民主派的成员,对“自决”这个概念抱欣然接受和乐意采纳的态度。回归以来,港人治港的实践并不顺利,过程中遇到严重挫折。新想法带来新希望,有人将希望寄托在“自决”这个概念,完全可以理解。问题是,“自决”是一个早已给历史界定和诠释了的概念,大陆理解的自决,就是民族自决,涉及主权与治权两个层面。香港根据一国两制,不但没有绝对的管治权,更绝对的没有主权,也即是说,香港并没有自决的权利。

这个词所产生的歧义会导致极大的误会,就算是说“内部自决”也无法彻底澄清,香港的政治人物不要犯这种不必要的错误。最稳妥的做法,是既不提“港独”,也弃用“自决”这个敏感词。这样,讨论和争议才可以返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这些真正有意义的题目。香港已经有很多问题要处理,不需要在这些抽象概念上纠缠,更不要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从中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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