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电影发展基金注资10亿 金钱真的能救香港电影?
“我们练功,是想做大明星、超级巨星;现在的人练完武功还是卖叉烧包,那我为何还要练功?没前景,根本无事可想。”香港武术电影巨星洪金宝最近接受传媒访问时如是感慨。喜欢本地电影的人经常感叹香港电影业不复当年,但平情而论,自古以来,熙熙攘攘,皆为利来,明知没有“前(钱)途”的话,的确难以说服投资者入场,又或鼓励新人入行。
在最新一份施政报告中,特首林郑月娥提出要为“电影发展基金”一次过注资10亿元,似要激起本地电影业界的活力。然而,单靠这笔款项,真能帮助香港电影展翅高飞?
也许不说不知,政府将电影产业定位为八大创意产业中的一环,而今次施政报告也有特意为电影业着墨,且篇幅不算少,重点是为电影发展基金注资10亿元。
对一般市民来说,10亿当然是天文数字,但就政策拨款而言,纵非微不足道,也是作用有限。电影发展基金成立于1999年,而自2005年起,政府迄今共注资了5.4亿元,现在一口气投入10亿,看似出手阔绰,但由于同时增加“首部剧情电影计划”的获奖队伍数目,兼且扩大基金的资助范围,可以预计,每出受助电影的所获金额仍然有限,类似曾志伟、余文乐、金燕玲收取象征式片酬拍摄《一念无明》,以及邓丽欣只取车马费参演《蓝天白云》的例子(按︰《一》和《蓝》都是受助于基金的电影),大概将会继续存在。
当然,政府愿意增拨款项,无论如何也是好事,但若不嫌吹毛求疵,则当局还须注意电影发展基金的审批准则。施政报告表明会扩大资助范围至中型预算制作(现在的定位是协助中小型制作),提高政府投资金额上限,兼鼓励不同片种和片长的制作,但就是不提修订“商业上可行”这道现存门槛。
无可否认,基金的款项都是公帑,政府审慎批款、不纯为助人“圆梦”,也是可以理解;但香港电影堪当香港的品牌,相信港人亦容许政府资助有心人拍摄一些高质素但未必“商业上可行”的电影。事实上,翻查历来受惠电影名单,可发现《热浪球爱战》、《爆3俏娇娃》等电影都获得基金资助,但在大阪亚洲电影节中获得“最佳电影”殊荣、以六七暴动为背景的《中英街1号》,却因“商业元素不足”而被拒诸门外,这不禁令人疑惑,个中逻辑与理性到底若何?所谓的“商业上可行”,应否奉作审批时的金科玉律?期望当局除了注资电影发展基金,还会调整审批准则,让更多高质素但未必“稳赚”的香港电影获得资助,打响香港电影的国际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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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除了藉基金帮助中小型制作,大制作又该如何帮忙?港人都知道CEPA令中港合拍片能以“国产片”身份在内地发行,但其实当中的优惠仅限于发行,至于审查、拍摄、放映等环节,仍依境外电影处理;更甚者,CEPA对“合拍片”的定义严格,限定内地主要演员的比例不得少于影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而故事情节或主要人物亦要与内地有关,故此,并非凡是内地制作公司有份投资的香港电影都算合拍片、可受惠于CEPA。林郑月娥在今年三月与由成龙、曾志伟等人领头组成的“香港演艺界内地发展协进会”讨论香港艺人在内地的发展,今则于施政报告明言会向中央机关争取放宽合拍片及港产片进入内地的规限,若这不是口号式的空言,相信必定有助香港电影业发展,港人拭目以待。
香港电影一直为港人引以为傲,若政府找到方法振兴电影工业,必定全城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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