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香港民族党有其必要 香港终须重回政治正轨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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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助理社团事务主任建议保安局行使《社团条例》第8条,禁制香港民族党运作。一条久未动用的法例突然间被搬出来,难免引起社会忧虑,但这对于香港政制的健康发展而言,也许是个迟来的好消息。香港政治环境在过去间已然因为“独立”、或包含独立选项的“自决”等不符社会现实的主张而陷入长期混沌与争议。民主派也应该明白,尽早告别这类长远或可能危害一国两制、高度自治运行的民粹思想,终是利远多于弊。

据条例,“如——(a)社团事务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团或分支机构的运作或继续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者;或(b)该社团或该分支机构是政治性团体,并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台湾政治性组织有联系,社团事务主任可建议保安局局长作出命令,禁止该社团或该分支机构运作或继续运作。”以法论法,条例赋予警方社团事务主任禁制组织运作的“空间”相当广泛,动用国家安全为理由,也是无可厚非、出师有名;而保安局也是依足程序给予民族党回应,算是依法行事。若然觉得这种法律赋予的权力过大,应该循修订法律程序检讨,而非简单指摘警方或保安局胡乱用法。

事实上,政府今日纵使不走这一步,激进社团在香港的活动空间也早已所余无几;涂谨申说这是无风起浪,有其道理,但亦有所忽略。

众所周知,激进政治政党在香港之所以能够“滋养生长”,完全倚赖比例代表制的选举漏洞。政团提出的主张只要够激烈,赢取少部分激进或已然对制度完全失去信心的选民支持,就能进入议会“搅局”。他们进入议事厅的任务就是破坏,只能“克尽其事”,不管所作所为是否真的有益港是,要连任并不困难。由梁国雄到黄毓民,乃至青年新政的梁游,一再验证“激进有市场”。为修正这种不断走偏锋的政治炒作,中央及港府不惜借用多种手段,包括人大释法为进入两级议会划下政治红线。社会上部分人士称作“四大政团”的青年新政、本土民主前线、香港民族党及香港众志,前三个组织的政治前途几乎因此已可以判定告终,相对温和的香港众志同是前途堪虞。

现时禁制香港民族党的运作,可以说是画上了另一道必需的红线。“四大政团”中,民族党是至为开宗明义倡议港独的团体。其“六大纲领”几乎条条“犯禁”,完全视一国两制如无物,以倡议分离主义为立命根基;这种政党在中共眼中自然是无法容忍的。现时爽快地以合法途径为这个生于一时风潮的民粹组织作个了断,也足为其他正在踩钢线的政团响个警号,做法实在不足为奇,要说奇,大概也只奇在为何到今日才作此决定。公民党议员杨岳桥形容这次禁制是杀鸡用牛刀,但社会必须明白中共防微杜渐,与牛刀杀鸡所以儆猴的做事逻辑。不能明白这种底线思维,则很难确保一国两制有效运行。这并不应简单诠释为“无风起浪”或“大炮打苍蝇”。

社会素知,香港民族党及其支持者,不过口头勇武,是社会上不折不扣的“键盘战士”。在网络上他们擅于炒作议题、转移视角,但在现实上却是武斗不能、文斗也不行,既不敢压注造反,也欠缺立论议事的能力。除了在网络上围炉取暖,早就注定一事无成。问题是,这种网络上的唯恐天下不乱的炒炒闹闹,很多时都能够引起不少年轻人的注意,形成一定影响力。部分倾向取悦网民的议员,也容易受网络民粹议论影响,变相影响社会整体利益。

这些年来,香港也确实为此而长期折腾,浪费了极多本来用以讨论正事的时间,不但阻碍了民生经济发展,甚或耽搁了具实质意义的政制改革讨论,令香港长期原地踏步。甚至连推动香港民主运动的中坚力量,也一再备受这种虚妄民粹所冲击。任何一个社会也免不了有迷失、甚至动荡的时间,但香港实在迷失过久,早就应该醒醒了。中共这连串的“政治打压”,应且视作一盘泼醒部分爱发白日梦者的冷水,令社会经济民生政制,都可得以回到健康发展的正轨。

其中最应该醒的,大概就是香港众志。对于众志的年轻年袖而言,在这个关键时刻,应该早作决断,在“自决”的议题上,尽早交出一份既令社会安心、也不会令支持者失望的说法。要达到这个平衡当然并不容易,但实质上也并不真的太过困难——大概也就是主张在一国两制的大原则下,推动合乎香港利益、市民意愿的自决而已。这也是《宪法》及《基本法》所赋予香港的权利——一如立法会否决人大八三一决定框架下的政改方案。关键是,这群年轻政客,要具备足够的政治智慧及道德勇气,及时清晰说明自己所主张的自决,绝不包含任何牵涉分离主张的成分,而只是针对不公不义的制度与经济剥削。

香港民族党成立至今一年多,若然问陈浩天等人确实做过什么,相信没有人能说出个所然。但在香港这一段抗争时期的历史而言,这个小组织,连同青年新政及本土民主前线等,大概注定会占有一定地位。社会接下来应该反思,如何最正面、至有效地利用地这些组织的“政治遗产”。我们确是时候,学懂深刻而理性地认识国家与香港在宪制、法制、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位、多层面的关系,告别情绪挂帅、意识形态先行的粗浅认知方式。也只有这样,才是至为符合社会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