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执法松紧不一 西环四食肆无所适从 厌恶行业名单须检讨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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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指控西环四家食肆违反地契,原因是未领有“厌恶性行业牌照”。署方发信要求业主纠正。违规是事实,东主宜及早申请豁免。诚然,百年前的居住环境,跟今天大相迳庭,政府理应检讨相关规例。署方落力要求街坊小店合规,却纵容打击豪宅、村屋僭建及霸占官地,违法倾倒建筑废物等劣行,容易惹来不满。

申诉专员公署揭发,有新界农地地主非法霸占官地逾20年,甚至在官地上僭建村屋,被批地政总署多年来延误执法。(资料图片/黄永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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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厌恶性行业需要申请 源于地契及卫生需要

四家店铺已经营业一段时间,并获发食环署食物业牌照。不过,这未必保证东主符合所有营业条件。就能否经营厌恶性行业而言,有三个方法可以遵从。首先,根据方便营商咨询委员会文件,铺位业主需要先向地政总署申请修订地契,并获署方发出确认有关申请。

其次,业主也可向地政总署申请豁免许可证。其中一个例子,是早年批准太古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豁免,容许第五期物业经营食肆。该物业地契属旧土地契约,地段上的物业如用作食肆、酒店等用途,业主须向地政总署申请许可证,豁免有关限制。

第三,如果商户经营涉及指定 25 项厌恶性行业,必须向食环署申请厌恶性行业牌照。申请文件通过食环署的初步评审后,会转交包括地政总署的多个政府部门征询意见。食环署会考虑各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发出牌照。

食环署列出 25 项厌恶性行业,多数属于工业产品加工和处理动物,例如煮骨、制造漂白粉、制造胶水、加工处理鱼翅、煮肥皂等。

地政总署是规限厌恶性行业的另一主要部门。不少标准旧土地契约也列明“承租人、其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受让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于本批租存续期间,不得在上述处所或其任何部分之内或之上,利用、经营或从事铜工、屠宰、制皂、制糖、毛皮、炼脂、石油、贩肉、酿酒、饮食、 酒馆、冶铁、淘粪、拾荒之行业或业务,或任何其他产生噪音、毒害或令人厌恶之行业或业务……”。

 

四家店铺身处的地契是旧式地契,载有厌恶性行业条款。业主和东主至今没有申请豁免。署方于是发出警告信,要求纠正违契事项。如果屡劝不听,地政总署有权饬令店铺停业。

地契不合时宜 需要修订方便营商

不过,此事也反映百年前制订的规例,随着地区环境及行业变化,未必适用于今天。就上述太古城的例子,时任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在 2009 年回复立法会书面质询时,也指出“由于时移势易,加上独立规管各类型商业活动(如食物或酒精饮品供应)的发牌制度已相继成立,透过地契来对该等活动的限制在现今来说已不合时宜”。既然十年前已觉得不合时宜,何以到现在仍未能与时并进?

在现阶段,食环署应该在收到商户申请食物业牌照时,再三提醒业务有没有违反公契,并提供处理方法。事实上,假若食肆经营期间滋扰街坊,例如油烟、噪音、食物不洁,食环署可循现有条例执法。那边厢,政府应考虑进一步放宽规定,例如免除申请程序,或者收窄地契上厌恶行业的种类,减少商户误堕法网的风险。

严格对商户却纵容僭建霸地 地政署执法力度不一惹批评

此事引起商户和市民不满的另一原因,是地政总署对民生店铺严正执法,却屡屡纵容违规建筑及占用官地例子。申诉专员公署屡屡批评地政总署办事不力,甚至用上“行事散漫”等措辞。公署揭发有新界农地业权持有人非法在官地上僭建村屋,又霸占围封政府土地,阻碍村民出入,违规情况逾廿年。署方多番巡查发信不果,却无更严厉行动,到最近才检控业权人。此外,无数棕地更先被霸占后获批租,导致政府今天难以整合土地发展房屋。非法倾倒泥头废物猖獗,署方束手无策。地政总署如能认真执法,新界土地不会杂乱无章,不会有这么多人妄顾法例。很可惜,地政总署给外界厚此薄彼,执法松紧不一的错误印象。总署表现本已劣评如潮,对尽忠职守,合理执法的职员也不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