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务管制.倡议(三)】避免弄巧反拙 该如何限制租金?
租务管制究竟应如何设计,是焦点问题,设计不好,还是会有不利社会或政策目标的情况发生。因此,租务管制既不是僵化、教条式的政策,更不是毫无策略的乱施政,而应该有很强的针对性。
【租务管制.倡议】专题
一. 公屋上楼无期 如何解燃眉之急?
二. 干预市场、反增空置率? 破解四大疑虑
三. 避免弄巧反拙 该如何限制租金?
要妥善实施租务管制,应该将租住权保障、租金管制、空置税三者并下,而当中最核心且最具争议的,莫过于租金管制。租金管制是对市场的介入,但那不是为了与业主为敌,其用意是要确保中下层市民能以合理价格租住房屋。基于政府的土地及房屋政策失误,政府扮演调节者角色无可厚非,过程中可能触动业主利益,但为了保障大众,这也是逼不得已。就此,租金管制可以将物业年龄与租户收入两者列作筛选条件,然后再为各类住宅订立建议租金,以确保政策能惠及真正有需要的人,同时避免过分影响私人住宅市场的调节机制,以平衡投资者的资产增值权与大众的居住权。
一、所有物业也需租金管制?
租金管制会降低物业回报,进而使住宅单位贬值。现时楼价与市民负担能力脱钩,降低楼价本来并非坏事,但以法例设置租金管制,亦令人担心发展商会因此而不愿推出新的住宅项目,减少私人住宅单位供应量,影响需要租住或买卖私人住宅的市民。
租金管制的目的是帮助经济能力较差的人,故推行时必须考虑如何避免租金管制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具体可以依住宅物业的租金水平作划分,只有租金水平达到一定以下的单位,才会受租金管制所影响,在以上者则不在所限。这样设计既简单清楚,亦节省其他复杂的标准,以便政策快速生效。租金管制的援助对象,除了基层市民外,亦应包括夹心阶层。在实际推行前,应该进行更仔细的调查和讨论,了解夹心阶层的租住情况,再行厘定租金管制保障的对象(依一定租金水平)。
租金管制本身只是暂时措施,执行时间有限。而且,租客各有不同需要,亦不会单纯因租金管制而改变其租住习惯。社会无必要过份担心其对长远私人住宅供应有太大影响。
二、租金管制应如何实施?
香港曾执行只限制租金升幅的管制措施,例如“每两年加幅最多为15%”。然而,在今时今日,若租金管制只限制增幅,而不对实际租金数额作规管,恐怕无法帮助基层与夹心阶层。须知道,现时的租金异常高昂,如果不减轻租金的绝对值,那将是“远水难救近火”。而且,立法生效需时,如果只限制增幅,业主有足够时间将租金提高,减少将来不能自由加租的损失。
租金管制可因应不同类型的住宅单位(考虑地区、楼龄、大小等)设立标准租金值,并定期更新(例如每季更新)。住宅租金与标准租金值的差距不能多于一定幅度(例如5%或10%)。政府可参考外地设立租务裁决委员会,负责厘定标准租金和仲裁租务问题。其实现时差饷物业估价署也会定期对住宅物业估价,以作为征收差饷的参考;若借用这些数据厘订标准租金值,并不会有太大的行政成本。而且即便有一定行政成本,政府也应该借此对管理房屋市场和产业做更完整的基础设施建设,长时期监控住房问题的解决情况。
另一方面,租金管制会令住宅回报率下降,有评论担心业主不愿意维修单位,长远而言令房屋质素下降。就此,政策可考虑容许业主以装修理由适度增加租金。而且单位品质下降,其应收租金亦应该相应下降,故此实无须过份担心。
三、公营房屋才是治本之道 租务管制可适时检讨
即便如此,租金管制孤掌难鸣,还须配合空置税和物业空置税,形成整体的租务管理,才能更有效减轻中下层市民负担。但归根究柢,楼价与租金过高,最大原因在于政府的土地与房屋政策不善。必须强调的是,多建公营房屋,增加公屋与居屋的供应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租务管制”包括了不同的元素,包括了租金管制、租住权保证、租务市场变化管理等,这都应该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部署与安排。当中保障居住权的措施,包括延长中止租约通知期,以及规定业主须有合理理由才可终止租约等,其争议相对较少,而且介入市场的程度较低,可以长期保留原则上。但租金管制,以及相应而来的空置税,则为过渡政策,政府应在其间争取时间,加快建造公营房屋的步调,并且因应实际情况作修改,甚至最终取消。
房屋是市民基本生活所需,政府有责任确保所有人皆能有适足居所。投资者的资产增值权与大众的居住权,两者原则上不应对立,只是现在市场失灵,政府又不履行监督责任,市民才会极力强调后者。若然政府能通过公营房屋保障市民的居住权,私营住宅自然可以继续维持其商品特质,根据市场需求定价。须知道,倡议设立租务管制并非要与业主为敌,而只是应对市场失控的暂时措施;一旦人人均有适足居所,即使没有租务管制,那又何妨?
房屋是市民基本生活所需,政府有责任确保所有人皆能有适足居所。投资者的资产增值权与大众的居住权,两者原则上不应对立,只是现在市场失灵,政府又不履行监督责任,市民才会极力强调后者。若然政府能通过公营房屋保障市民的居住权,私营住宅自然可以继续维持其商品特质,根据市场需求定价。须知道,倡议设立租务管制并非要与业主为敌,而只是应对市场失控的暂时措施;一旦人人均有适足居所,即使没有租金管制,那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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