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足居住权.倡议(二)】徙置大厦进化成公屋 再进化是什么?
单说“蓝田邨”,或许没有多少人对它有特别的印象,但若说电影《古惑仔》中陈浩南被𡃁坤“爆樽”的球场就在蓝田邨附近,相信读者会顿觉亲切。
事过境迁,蓝田邨经翻新后,早已不是《古惑仔》中的模样。不过,社会普遍仍对公共屋邨感觉负面,说起“公屋”,便联想到脏、乱、残、旧等贬义词;但回顾香港的公营房屋史,政府发展公屋的目标显然不止于但求以残破居所安置低下阶层,而是朝“人性化”的方向进发,当中蕴藏的讯息非常明确︰住屋是权利,香港人应该拥有无损尊严的居所,以及规划得当的社区。
文章系列︰
一、照顾夹心阶层选择权 增建中产公屋
二、徙置大厦进化成公屋 再进化会是什么?
三、“最小居住面积”可行 政府不能再拖
也许不说不知,香港公营房屋的诞生不是一个完整规划的产物,而是源于一场意外——1953年的石硖尾木屋区大火。这场发生在平安夜的火灾,令53,000人无家可归,而在接下来的一年,各处木区屋接连发生大火,合计产生了100,000名灾民,等同市区人口5%。为应付灾民的住屋需要(也是为了消除管治危机),政府火速在两年内兴建了21幢徒置大厦。根据当时标准,每个徙置单位须容纳五名成人,但面积只有120尺,也没有独立洗手间。更甚者,为满足一个单位住五人的目标(这样才最善用公共资源),居民要与陌生人共住。据澳门大学传播系讲师谢晓阳分析,殖民地政府的思维不过是要设法用最少的资源安置最多的难民,根本没有“人性化地”考虑居民的需要。
不过,当时的政府没有就此却步,而是逐步改善改善公营房屋的设计与规划。1958年,北角邨落成,设计师甘铭(Eric Cumine)将欧洲的房屋设计引进香港公屋,不单每个单位都有独立厨房、厕所、睡房与露台,也不会要求陌生人共住一屋,就连社会福利设施、学校及商业设施也是屋邨规划一部分,照顾居民的日常需要。可以说,政府设计及规划公共屋邨时,要考量的已经不止单位内部,还及于社区,所以1960年代的公屋大厦底层预留了空间作商业及社会福利用途,供居民作社交场所。
姑勿论这种改变是全心为了市民福祉,抑或像某种社会学分析所言,一切皆是为了管治(当然,两种目的可并行不悖),无可否认的是,公共屋邨的质素确是一直提升,而这种精神更是至今依然,例如蓝田邨翻新后,其康乐设施及休憩用地非常具特色,秀茂坪商场也因设计独特而获得2003年的“香港工程师学会卓越结构嘉许奖”。
公屋不断进化,是因为社会对房屋与优质生活的认知持续改变,是以政府必须作出回应。当年徒置区的居民,一定想像不到现今公屋可以如此宜人;同样道理,我们也难以想像将来的公屋可以如何进化,也许届时连公共屋邨也有私人会所,亦未尝不可能。
不过,香港公屋一直供不应求,不少未能“上楼”的申请人只能转投私人市场,租住环境恶劣的㓥房。让市民拥有无损尊严的居所是政府的责任,而这不限于建造宜人的公屋,更应将管制延伸至私楼。然而,多年以来,政府对私人楼宇的居住条件订过什么限制?为何政府不愿意规管㓥房?详情请见〈【适足居住权.倡议】“最小居住面积”可行 政府不能再拖〉。
其他倡议专题︰
政党票是功能界别改革的出路?
最低工资调整至70元 非天方夜谭
罢工是谈判手段 香港需要“罢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