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屋.观点】置业难于登天 政府应实施租务管制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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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湾新居屋即将开售,呎价达9,234元,最贵单位售价更达630万元。居屋本属资助房屋,以市价七成出售,但随着市场失控,其售价已超出市民的负担能力。此刻政府不应鼓励置业,而是要大量增建公营房屋,并实施租务管制、空置税、资产增值税,保障市民的适足住屋权。

建设中的今期居屋。(卢翊铭摄)

租金升幅惊人 市民流离失所

坊间一般对租务管制存在误解,认为租务管制只规管租金。事实上,租务管制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租金规管和租住权保障。前者可以限制租金升幅,甚至为某类型单位的租金设限,目的是防止市民的租金负担过重。后者则保障租客的续租权,并确保业主提供足够的断租通知期,让租客拥有相对稳定的居住环境。

政府必须增加公营房屋供应,但其建屋量一直未符预期,未能入住公屋又没能力置业的市民只好租屋,惟租金昂贵,大大增加他们的生活负担。观乎差估署数据,面积40平方米以下单位的租金指数已经由五年前一月的158.2,上升至本年一月的207.3,至于同期40至69.9平方米的单位的租金指数,则由149.8上升至184.9。当中㓥房租金尤为昂贵,观乎《2016年中期人口统计》报告,2016年㓥房租金中位数比五年前上升一倍。

此外,由于政府在2004年取消租住权保障,租客失去优先续租权,业主只需一个月通知便可以赶走租客,生活难言安稳,为保障市民的住屋权,政府应该实施租务管制。

现场举办居住难关障碍赛,参加者要掷骰、试睡在模拟㓥房户情况。(卢翊铭摄)

租管由来已久 政府为何惧之

政府近年对租务管制闻风色变,强调租管会适得其反,令租金上升、单位供应量下降,梁振英政府曾就此作研究,惟最终拒绝重推。实际上,香港租务管制由来已久,直至回归后才被废除。

早于1921年,港英政府就实施租务管制,于1941年,港英政府更就标准租金、租客保障立法,往后条例细节随住宅的供应量有所变迁,但是港英政府一直保留条例。及至1980年,政府成立由房屋司主理的检讨委员会,当时委员会建议政府应逐步撤销租金管制,在1981年至1988年间,港英政府接受大部分建议。从政策脉络看来,这决定符合当时置业主导的政策方向。

1992年,港英政府推出撤销租金管制草案,经过两度延期,租金管制终于1998年被取消。政府又在2002年因应楼市低迷,提出取消租住权保障,并于2004年正式落实。

政府缺乏对居住权的保障。(陈嘉元摄)

迷信市场遗祸深远 租管保障市民居住权

政府拒绝推出租管,理由是市场规管会影响业主出租单位的意欲,林郑月娥于去年亦以相同理由拒绝重设租管。但是观乎1998年政府取消租金管制后的空置率,却未见大幅下降。政府在1998年取消租金管制后,空置率由4.5%上升至1999年的5.9%,及至2000年虽然下跌至5.4%,但在2001年又回升至5.7%,及至2002年,空置率更升至6.8%,此证租管与空置率不存在必然关系。

再说,如果租管真的会导致业主“封盘”,政府也可以实施空置税,增加空置物业的成本,政府更可以实施物业增值税,增加业主藉物业增值获利的成本,鼓励他们租出手上的单位。

香港有多少空置住宅?
现时差估署会就新建住宅作普查,并抽查其余住宅,从而推算空置率。坊间对此数据时有质疑,观乎2017年的《香港统计年刊》香港的屋宇住宅约有二百七十三万四千个,足以安置同期的二百五十万个家庭住户有余,此外,观乎《2016中期人口统计》,香港的有人居住住宅的数目为二百五十二万六千个,也比同期的住宅总数少约二十一万个。以此推算,香港有7.7%的住宅或未用作住宅用途,比同年差估署公布的3.8%空置率为高。

也有人批评租管会导致业主滥收费用,姚松炎在2014年接受访问就提及这点。他指出六十年代香港的“鞋金问题”严重,业主巧立明目滥收费用。先不说现时的执法水平、资讯流通程度、市民的教育程度不可同日而语,业主滥收费用乃自由市场以及受管制市场皆存在的问题,问题是何者的程度较为严重。1945年,政府就成立租务审裁处,处理租务纠纷,纵然当时因为个案积压太多,以致部分个案迟迟案未获处理,但是租客至少有投诉门路。自从政府取消租管,市民就算遇到滥收水电费的问题,也难以获得保障。

也有人认为,租管会令业主的收入减少,由是失去了维修楼宇的动机。但是针对这问题,各个实施租管的国家均想方设法解决,例如德国就批准政府就物业维修加租,提升业主维修物业的动机,但同时规定加租的上限。

(余俊亮摄)

解铃还需系铃人 政府须化解矛盾

政府常言推出政策要顾及各方持份者,但是持份者也有强弱之分,政府应先关注弱者权益,而不是以“公平”之名,行偏袒之实。归根究柢,租金问题源于业主、租客之间的矛盾,但必须注意,两者之间的地位并不平等,我们固然需要保障业主,防止租霸出现,但是当租客陷入弱势,业主霸权逐渐形成,政府理应主动改变市场结构,化解矛盾。

过去,政府总以不同理由拒绝推出干预市场的政策,其背后多少囿于对自由市场的执念。信奉自由放任市场机制的港英政府尚且实施租管,在在道出管治者在维持市场自由之余,更需保障社会弱势。今届政府不应画地自限、一成不变,而是要因时制宜,保障市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