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企业营运数据涉公众利益  香港需要开放数据法吗?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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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政府公布智慧城市基础建设,其中提到2020年将会推出新一代的“政府云”(包括“公共云”和“私有云”)和大数据分析平台(如“空间数据共享平台”),目的是透过资源共享,让各部门传送和分享数据,提高运作效率;同时市民也可以得到相关的实时数据。例如多功能智慧灯柱能收集到实时路面交通、气温、风速、空气质数等数据,相关的数据会传送至“政府云”,市民可以透过云端平台得到这些数据。不过,不少地方政府像香港一样,只是停留在推行和落实政策或行政命令的层面上,鲜有讨论私人企业的角色。

公共云(Public Cloud):由第三方提供服务,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这个云端
私有云(Private Cloud):自建云端运算平台,只限个体户使用的云端
混合云(Hybrid Cloud):数据和程式都可以在公共云和私有云之间移动

私人机构也要公开数据吗?

开放数据也须立法吗?

诚然,制定《资讯自由法》、《档案法》在社会上酝酿了超过20年,即使林郑月娥竞选特首付间曾签署“新闻自由约章”,承诺推动《资讯自由法》、《档案法》,但前者在《施政报告》中完全未提及; 其实现今社会对这个议题(公私营机构开放数据)的讨论也不多,遑论落实《开放数据法》。

然而,开放数据法并不是“零争议”。纽约市当局最初提出这个法案时,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有部分反对声音来自私人企业,他们主要担心所公开的资料涉及商业决定,对企业自身不利;更有民间关注人权的团体担心公开数据违反“资讯自主权”,即是市民的私隐或遭侵犯。因此,政府必须思考开放数据带来的问题,如何平衡数据开放和保障市民私隐。

无人驾驶“飞天的士”成为全球各大科技巨企争相研究对象,其中空中巴士计划在2020年推出相关服务,杜拜能否成为首个推出服务的城市存未知数。(路透社)

杜拜去年年中向外界展示一系列智慧杜拜(Smart Dubai)的项目,以成为世界上最欢乐的城市为目标。智慧杜拜包含了分析不同数据,作政府决策的依据,如收集驾驶者的数据,以制定适当的路面交通措施。事实上,杜拜在公布相关项目之时,早已为推行智慧城市和开放数据做好准备。杜拜政府为了释除公众疑虑,另设私隐条文配合,早于2015年10月制定了《杜拜数据法》(Dubai Data Law),上月落实有关政策(Dubai Data Policies),其法案内容加入了数条保障市民私隐的条文,包括加以拟定保障个人和企业私隐的政策、市民有权与政府一起管理自己的资讯等等。《杜拜数据法》将数据分成两大类,分别是“共享数据”(share data)和“公开数据”(open data),规定政府须严谨、慎重地判断企业所提供数据纯属“分享”(供政府参考、制定公共政策,不一定要全面披露数据),还是完全公开数据予大众。在“共享数据”的分类之下,还会按机密程度再细分成“机密”(Confidential)、“敏感”(Sensitive)及“高度机密”(Secret),政府须要根据相关法规来处理不同机密程度的数据。可见,政府须为数据做好把关的工作,也要思考如何开放数据,但又能保障市民私隐。

《杜拜数据法》将数据分成两大类,分别是“共享数据”和“公开数据”。(数据法截图)

另一方面,中国也有对数据管理的相关法规。中银监上周公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业加强数据管理。《指引》列出三大原则,包括要有系统、有弹性地管理数据,以及加强银行业主动监管。中银监又提出要设立首席数据官,确立数据治理部门,建立数据质素控制机制。

开放数据皆有利弊,用得适切便能惠民,但若政府不做好把关的工作,将不能保障市民私隐。至于香港需要开放数据法吗?这个问题值得社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