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城大拟北上建分校 莫牺牲港生权益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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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200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免费供地和分担建筑成本等诱因,吸引了数间香港大专院校到泛珠三角地区开设分校。据悉,香港城市大学校委会已初步同意与惠州市政府合作营办分校,专门取录研究生。消息指市政府会向城大免费提供建校所需用地,并承担部分兴建成本,而城大则须承担营运开支。虽说港校在内地开办自资课程有一定自主权,但前车可鉴,港大、中大和浸大等校在内地营办的分校对本地生没有带来多少好处,城大必须从中吸取教训。

据悉,香港城市大学校委会已初步同意与惠州市政府合作营办分校,专门取录研究生。(资料图片)

内地分校有如“次等学府”  教学质素及认受性存疑近十年,中大、港大、浸大纷纷北上建校,但分校的教学质素和学位的认受性,均比不上香港主校,更反过来影响主校的认受性。

目前,由于主校、分校的教学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收生条件亦不尽相同,而两地毕业生皆用相似的“头衔”毕业,故开设分校或会拖低主校的认受性。早前亦有报道指,不少中大校友担心,由于内地分校的毕业证书与主校极为相似,其差别仅在证书内文印有“深圳”两字和分校校长签名,不少主校毕业生担心或会有人鱼目混珠,令主校的学位贬值,影响他们学位的价值。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所设立。(资料图片)

城大发展应分轻重 港生福祉是本位

城大在内地另设分校,的确有助打进入内地市场,有机会为主校带来收益。但是城大乃本地资助院校,必须以本地学生的利益为依归,绝不能因为牟利而忘记香港学生的利益。

从香港整体利益而言,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在本地吸纳内地生,再将院校收入投放在本地生身上。城大以至一众大专院校的研究生课程(Research Postgraduate)近年来以内地生占多数,观乎教资会2016/17学年统计,内地生与本地生的比例分别为 67.8% 及 20.1% 。须知院校每月向这些研究生提供逾一万元的生活津贴,但是教资会未有追踪这些毕业生的去向,他们会否留港工作,实成疑问,就是说,院校有可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既然香港院校的国际排名一直颇佳,政府大可以向这些来港就读研究型学位者收取合理学费,再将所得资源投放于本地生。

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利用香港教育的优势,建立香港大学城,吸引外地生来港就读,同时为本地研究院的毕业生提供教席,让他们学以致用、发挥所长。此举既能够创造就业机会,又能够吸引更多本地生入读研究院。

不论是拟设分校的城大,或是已在内地扎根的港大、中大等,都必须充份保障主校学生的利益。从港校到内地开设分校的经验看来,几间分校目前的实际状况仍与当初的构想有一段距离。身为办学者,首要是坚守办学的初衷,而非顶着“从香港来”的招牌,将教育商品化,甚至牺牲本地学生的权益。北上办学本无不妥,但各大专管理层切勿忘记,院校须以香港学生为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