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房委会盈余料增 于市民又有何益?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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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房委会公布下年度财政预算及预测,预计盈余将大增至78.6亿元,房委会财务小组委员会主席陈家乐指未来五年房委会都不需要政府拨款资助。乍听公营机构录得盈余,似乎是喜讯一则,但是想深一层,如果这些资源不用于市民,到底又有何益?

房委会指未来五年的财政状况稳健,政府近800亿的房屋储备金久未动用。(资料图片)

绿置居代公屋 收入料再增加

随着楼价飙升,房委会预计在出售资助房屋方面将获利颇丰,启德、长沙湾等居屋项目预计于今年预售,连同居屋业主补地价收入将达194.9亿元,加上公屋、居屋的成本价下跌,令房委会开支减少。值得留意的是,这次房委会预算没有计算年底出售火炭绿置居4,800个单位约26亿的收入,随着政府将愈来愈多的公屋转为绿置居,房委会的收入预期将进一步增加。

须知香港现时的楼价水涨船高,政府却坚持分别以市价七折、六折出售居屋、绿置居,如前述的长沙湾居屋项目,呎价便过万元,对一般中产来说,也是沉重负担。如此看来,房委会录得盈余,多少受惠于困扰市民甚深的房价。

房委会并不是私营机构,其成立目标并不是赚取利润,而是将资源用于市民。但是房委会却少有因录得盈余而增建公屋、减租,以至调整资助房屋定价。反之,政客却以房委会自负盈亏为由出售房委会物业,甚至主张减建公屋。

举例说,2004年房委会便因为停建居屋而失去主要收入来源,分拆出售旗下物业予领汇。而林郑月娥去年曾言由于长远来说公屋数量将会大增,为应付维修成本,需将公屋转为绿置居,以增加房委会收入及减省维修费用。

房委会最新的财政预算预测未来5年建筑工程开支高达1,150亿元。(余俊亮摄)

检讨自负盈亏制度 落实惠民房策

也许有人会认为,房委会有责任量入为出,牺牲部分市民的权益也是无可厚非。事实上,房委会的自负盈亏制度非本已有之。房委会于1973年成立,及至1987年,政府推出“长远房屋策略”,观乎当时的《政策说明书》,政府认为私人机构在房屋供应上可负上更大责任,故需减少公营机构的人手、支出,1988年,房委会开始自负盈亏。这项措施美其名是为政府省钱、简政放权,实际上却牺牲了市民的权益。

过去房委会可以按市民的实际需求建屋,但是掺杂了自负盈亏这因素后,房委会兴建多少公屋,每每受到出售多少资助房屋影响;就是说,市民的住屋权会随着市场波动而受到蚕蚀。

上届政府为应付长远房屋规划,成立房屋储备金,在2014年、2015年分别注资275亿及450亿,纵然当时有人批评这是将“公营房屋金融化”,即是将公屋供应和投资表现挂勾,但是这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房委会自负盈亏的传统。可惜的是林郑月娥似乎仍固守房委会自负盈亏的传统,她更在去年提出以绿置居取代公屋,以补贴公营房屋开支,牺牲了市民租住廉价房屋的权益。

对于今届政府来说,觅地建屋固然是当务之急,但是与此同时,政府也必须反思房委会的角色,让房委会真正成为保障市民住屋权益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