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经纬案.观点】警队首重纪律 卢伟聪勿只谈士气、因情失智
朱经纬案判刑后,一如预料,裁决引起部分市民强烈反响。有市民在判刑当日和星期日(7/1)举行的“支持警队执法”游行中,高叫侮辱法官的口号,情况教人扼腕,还望执法机关有法必依,查找犯事之徒,调查他们是否干犯了藐视法庭罪;不过,相较于这班好事之徒,更值得大众警醒、注意的,则是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以至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近来的行动与言论。
“占中”是一件特殊的社会事件,警队自管理层至前线人员均在该次事件中殚精竭虑,这点是任何一个香港人均会同意的;而在占中之后,又发生过“旺角骚乱”,社会对警队的批判亦愈见严厉,连串事件自必使警队同袍间的情谊更形巩固,此乃人之常情。有警员在七警案和朱经纬案判刑后情绪受到影响,绝对可以理解,但身为执法者,绝不可以让情感盖过理智,以致是非不分。
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主席陈祖光表示,有警员意欲发起按章工作,甚至做出“更激进行动”。先不论按章工作的具体所指若何,但若果警员是因为同袍经正当审讯,进而被法庭判处监禁而有此反应,则显得毫不专业,而且极不尊重司法系统。就此,陈祖光表示并不鼓励按章工作,并呼吁各警务人员谨守岗位,维持香港治安,这点非常值得肯定。
警队员佐级协会具沟通重责 勿任由前线情绪发酵
然而,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警队员佐级协会,除要向管理层反映前线意见,更应疏解前线情绪,而非任由其发酵,甚至助燃。去年12月,朱经纬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陈祖光即发信予会员,指“审讯为前线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时带来困惑,令何谓合理及合法地使用武力、及谁人判定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变得模糊”;上星期朱经纬案判刑,陈祖光再次致函会员,认为“判决结果对前线警务人员执法定必会造成极大影响......协会会向管理层反映有关合法使用武力的疑虑”。假如协会是在如实反映前线警务人员的困惑(而非陈祖光的个人感受),我们便不得不提出疑问︰到底朱经纬案有何复杂,令一众心智成熟,而且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员不知何谓“合法使用武力”?
在为时两个多月的占中过程中,警员曾多次挥动警棍,以之驱散或打击示威者,更有人因之而头破血流,为何只有朱经纬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难道警员真的不懂个中关键?更甚者,朱经纬所以被定罪,是因投诉警察课与监警会共同确认其殴打指控属实,投诉警察课再与律政司商讨,同意证据已达刑事检控门槛,才拘捕朱经纬,然后法庭才按各项证供下结论。那些对判决结果感到困惑的警员,是否还要质疑监警会、投诉警察课(都是他们的同袍),以至律政司?陈祖光又向传媒表示,对于订立辱警罪进度缓慢感到不满,这点更是借题发挥。正如01观点去年所言,香港绝无订立辱警罪的迫切性,勉强为之,只会加深警民冲突,于社会整体无益。
只谈士气不谈纪律 难挽警队形象
另一方面,警务处处长卢伟聪亦曾就七警案和朱经纬案发表意见,但他的言论却不禁惹人质疑。去年初,七警被判罪成,卢伟聪发信予全体警务人员,表示自己对裁决“感到非常难过”,强调香港司法系统有上诉机制,警队人事部会与“有困难的同事及其家人”保持沟通、提供援助;数日前朱经纬被判囚,卢伟聪又向警队发送内部信件,再次表示对法庭的裁决结果“深感难过”,并会对“他本人及其家属就其福利事宜保持紧密联络及提供协助”。从两封内部信件的行文所见,卢伟聪显然只谈士气不谈纪律,这绝非警队首长所应秉持的态度,毕竟香港需要的,是一支纪律严明、有法必依的警队,处长有责任提醒警员勿让手足情谊盖过是非之心,甚至不信任司法体系。
最新消息指,警队管理层将会检讨现行的武力指引,以解前线困惑;就此,到底现行指引是否清晰,外人所知不多,自然难以置喙,但主事者必须慎思,检讨甚至更改武力指引,是纯粹为了安抚警员情绪,抑或为了保障社会安宁?诚如陈祖光在去年初所言,“就算是执法者,若然干犯了香港法律,被法庭定罪,就是罪犯,当受法律制裁”,不论是警队管理层,乃至前线警员,均应深明此理,不应被一小撮滥权的害群之马牵着走,将犯案(哪怕是在情绪失控之下)警员的行为合理化,进而削足适履,改变行之有效的法例、内部守则与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