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MeToo:线上对性暴力的反击,可否改变线下的沉默?
“#MeToo”行动,由美国女星Alyssa Milano于本月16日在twitter发起,鼓励性暴力受害者站出来。
一个hashtag,引发一场互联网上对现存性侵文化的大控诉,广泛到导演Woody Allen指“#MeToo”是一场社交媒体上的猎巫行动。截至上星期日(14/10),Twitter公布“#MeToo”被使用了约825,000次,在facebook也引起多国回应。
得悉性侵事件后,大家往往只会表示同情、感到愤怒、责备施暴者(或受害者),随后就是本着“正义”的立场,要求受害者走出来。今次“#MeToo”行动会否亦是如此?在线上发声,是否真的可带来改变?为何大家之前都会沉默,却突然在“#MeToo”行动中一呼百应?“#MeToo”之后呢?虽然“#MeToo”行动没(未)在香港蔓延起来,可是有关性侵犯的新闻天天出现,我们又该以“#MeToo”如何与香港对读?
“就像我已经死去。”--谁可要求受害者坚强?
“就像我已经死去。”(It felt like I am already dead.)这是Netflix剧集《13 reasons why》中,女主角Hannah被性侵后的感想,亦是不少性侵受害者的感受。
许多受害者在遭受性暴力之后选择沉默。这不表示他们软弱,而是因为不想被标签、或被再次伤害--被那些站在安全位置的人批评她们:“穿太少”、“夜归”、“自己攞嚟”、“见到男人就腿打开”……甚至被“起底”,然后要求受害者坚强,勇敢地走出来揭发施暴者的暴行,令他们得到应得的制裁。
可是,在看完绘形绘声的新闻后,就是有些人不会想及性侵不单伤害一个人的身体,更是一种羞辱与剥削。受害者最常见的反应是事发后会有恐惧、焦虑,以及因情绪导致的睡眠障碍“急性压力伤害症”。如果没有接受适当辅导和支持,更可能变成“慢性创伤后压力障碍”或忧郁症,平均需要3至4年的时间才可平复。倘若网民对他们起底、评头品足,其遭受的伤害将会更深。
有些受害者只想活下去,如社会上其他人一样。于是隐姓埋名、只字不提、把伤痛埋没。由此,无人知道原来有关性的伤害,在这个世界如此广泛又严重,就连表面光辉、处处宣扬正义的荷里活也不过如此,天下乌鸦一样黑,弱势同样弱势。
“#MeToo”:一场跨国的大规模申诉
直到荷里活有女星走出来揭发多年前的伤痛,事情再一次一发不可收拾。美国女星Alyssa Milano更于本月16日在twitter发起“#MeToo”行动,鼓励性暴力受害者站出来发声:“若果那些曾遭性骚扰或性侵的女性,以‘#MeToo’作为自己的社交媒体状态,那么或许能让人更好地了解到问题的严重性”(If all the women who have been sexually harassed or assaulted wrote ‘Me too.’ as a status, we might give people a sense of the magnitude of the problem.)。
“#MeToo”随即成为社交媒体的热门用字。Facebook公布美国共有45%面书使用者,以个人帐户使用“#MeToo”发帖。而在意大利,有人以#quellavoltache来回应“#MeToo”行动,德国(#IchAuch)与法国(#Balancetonporc)亦然。就连大家印象中最性别不平等的阿拉伯国家,亦有许多人以“وأنا_كمان# 及 وانا_ايضا#”(即阿拉伯语中的“#MeToo”)来诉诸不公。
“围炉取暖”?谁令受害者在现实中只可沉默?
有关性伤害的严重性再一次暴露,引发大众反思。或许有人会觉得他们不过是“围炉取暖”,可这对受害者来说非常重要。就如曾遭性侵的女星Gbrielle Union所讲:“之前我一直都以为只有我遭遇过这些事!”在孤立无援的处境下,知道有人原来能理解自己的经历与状态,是一种小小的疗愈。
在电脑前评论很容易,受害者不是自己,没有经历过伤害、没有身处在叫天不应的环境、没有受过出卖。
不少施暴者都是受害者认识的人,他们有些就如荷里活金牌制作人韦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有权有势,足以令揭发他们的受害者落入一个更悲惨的处境中;有些则是“球证、旁证、足协、足总、足委,全部都系我嘅人”,得到其他人的包庇,不少家庭伦理案便是如此;有些则是自我膨涨,一厢情愿地认为受害者的反抗也只是一种欲拒还迎的表现,甚至拍下影片,让受害者永不翻生。这些处境,使她们只可长期哑忍,独力承受伤痛。旁人就可以简单地要求他们“勇敢地站出来”吗?
旁人难给的精神赋权与情感支援
受害者之所以选择以hashtag来发声,是因为hashtag可把主题标签用作分类,让图片、影像、讯息以及其他资讯可整合到一个特定的群组之中。由此,加上“#”的“metoo”就让一众受害者不分国界地聚合起来。而这又鼓励了那些身处性别不平等、严重压迫处境的人,可在网上找到情感支援。
再加上世界上持续有警醒人性暴力的流行文化产品出现,如《13 reasons why》、《圣诞玫瑰》、《无声呐喊》……亦有许多性侵受害者走出来说出悲痛,要求社会必须改变过去的风气,受害者从他们身上得到鼓舞的力量,“#MeToo”就是这么一场长久积累改变意识,又刚巧遇上互联网的一场行动。
必须改例以防不可改变的sexism
而这场大规模的申诉又引发起一些小小的回应。有些人以#IWill或#HowIWillChange来反思自己过往过份不礼貌或奇怪的行为,并承诺为此而改变。可是单凭意识上的改变并不足够,因为通常只有那些开放又可体谅他人的人才会被薰陶,而那些sexist则想法依旧,Woody Allen就指这是场女性对施暴者的诬蔑,颠倒是非。
了解到原来社会中有那么多的性伤害后,法律作为对人的基础保护,各国政府实应对此进行检讨。法国政府便正在尝试以法律更明确界定性暴力行为。当地性别平等部(Le ministère de l'Égalité entre les femmes et les hommes)部长榭巴(Marlène Schiappa)已提案,将公众场合的不雅搭讪和情色行为列入“立即开罚”的对象,并由一些从政人员与执法人员组成团队,研究哪些举止应该定义为性骚扰。她在报导中举例:“不断要你的电话号码多达17次”,只要“能明确感受到胁迫、危险、骚扰的时候”就该被定义为性骚扰。
法国的改变,就是以实则为人带来保障,也鼓励人勇于走出来说不。而这亦反映了法国政府的立场:支持性别平等、保障人民安全,会就时代的改变,因应现况修改法例。
反观香港对性暴力的现况
反观香港的情况,即便受害者真的告上法庭,在法庭的审讯过程中,为了让被告开脱罪名,被告律师往往提出诱导性问题,又或对受害人提出质问、反复要求受害者仔细重复经历。要一个本已身心受到伤害的人承受这样难堪的过程,已委实不易;另外,法律现存许多漏洞让施暴者可以逃离法网,如康桥事件中,就因受害者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及其智力限制,无法出庭作供,最终律政司撤销起诉,被告无罪释放。而现存香港的法例,亦不能针对现时社会的改变及时改进,例如就偷拍而言,通常只控以“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或“游荡”,前者最高刑罚为监禁12个月,后者则6个月,却没有一条针对偷拍的法例。可现时以手机、电脑镜头、针孔摄录偷拍如此容易,政府没有改变,无疑是对偷拍行为视而不见。
由是,如果现实中没有足够的法例及措施去支持,以及人的意识上作出改变,性暴力受害者的劣境不会改变,最终只可在网上控诉,却在线下沉默。如果在一切仍未改变前,把责任推向受害者,或责备受害者懦弱都很容易。但这是我们想要的社会,又是社会应有的模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