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创科氛围不足 初创企业融资难 须让投资者看到前景
政府近年来高叫“发展创科”的口号,林郑月娥早前于青年科技创新创业论坛上,提出“八大方面”去协助推动创科,当中包括加强资金投入、基建配套等硬件设施,要真正能帮助初创企业,单靠政府的资助并不足以解决他们的融资问题,当中更重要的一环是加强香港的创科氛围,把业界的创科产品及服务融入其他范畴。只有这样,才能令这些具潜力的企业将其产品推广至服务应用层面,令投资者看到前景,让产业可持续地发展。
林郑既然提出香港在创新科技发展上拥有“绝对优势”,就更应牵头协助扩大中小企及初创企业的生存空间。香港的创科人才不多,其中一个原因是即使有了创新“上游”的意念,还需要“下游”企业真正执行,将理念转化为产品。惟此需要大笔研发资金及一系列的融资过程,才能让企业稳步发展。
要吸引更多私营投资者,政府需要加强初创企业的发展空间,否则政府的种子基金资助亦成效难彰,容易令初创企业难以为继。坊间一般将企业刚开始营运获得的首轮投资称为“天使投资”,这些资金多为朋友或家人提价。初创企业到了成长期,风险增加,继续营运或把企业扩大发展,便须要A轮投资,再发展到B轮、C轮、D轮等。但每一轮投资额都有所不同,创业家须以手上的股份去交换资金投入,每次大约一至两成的股份,故发展得愈后的阶段,创业家持的股份会愈来愈少。
香港的创科公司平均的天使轮投资只有8万美元,相比新加坡的18.2万和美国的34万美元,完全是给比下去,而A、B轮的融资情况更是艰难。财委会文件亦指,香港于2013年的研发总开支为156 亿元,当中私营机构的研发开支占约45%,跟国际上一般以6成私营机构占大多数的比例大相径庭。
改变政府招标过程,是其中一项政府可以带起重要的牵头作用的措施,鼓励本地创科中小企参与招标,亦有助他们的品牌建立。现时政府采购资讯科技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主要是由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制定的“常备承办协议”下运作,截至本年7月政府已与49家承办商签订了协议,当中有16家为中小企。自协议于2013年7月生效至去年底,政府共批出1116份合约中,约24%为中小企。
政府现行的采购安排一般都是价低者得,资金不太充裕的中小企难以和大企业竞争。除了成本效益外,政府采购时亦须更加重视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及其他可能性,扶助创科产业。政府可以做的还有把大型资讯科技服务采购分拆为多个小型项目常规化,改变投标书价格和技术比重,不只看重往绩和价格,让初创公司及中小企也能有取得政府合约的机会。
除了老生常谈的人才培训及资金投入,真正让社会及投资者看到创科的前景亦十分重要。创科不应和其他产业切割,创科将是施政报告中其中一个重点,有没有新的亮点,还看新班子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