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台风下冒险远足遇险 政府征“救援费”有理?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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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六(8月26日),两名内地行山人士于飞鹅山被困后报警求助。当日台风帕卡吹袭香港,天文台悬挂八号风球,加上山径崎岖,政府须动用30架次消防车、9架救护车,以及160名消防及救护员参与救援。事后,市民群起声讨该行山人士,更建议政府向其征收罚款。在这阶段看来,相信不少市民会认为这个建议比较极端,惟若现况不改,政府向在恶劣天气下冒险行山遇险的人士征收罚款,似乎并不为过。
这次涉事的行山客广受批评,原因相信是其不理天文台的警告,坚持出发行山,更要到需要攀爬、难度颇高的路段远足,可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少公众认为他们是自作自受、愚不可及。

事件中,逾百名消防及救护员参与救援。(资料图片/余睿菁摄)

行山亲亲大自然 部分远足人士欠安全意识

事实上,这次事故并非孤例。近年来,香港郊区美景时获媒体报道,不少市民为一睹郊野风光,都选择在假日远足。与此同时,行山遇事求助人数亦相应提高,根据环境局提供的数字,远足人士求助个案在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分别有990宗、1,134宗及1,327宗,呈上升趋势。当中并不乏远足人士在恶劣天气下行山被困的求助个案,除了最近发生的飞鹅山事故以外,去年亦曾有远足人士在三号风球到狮子山远足被困。

遇到这些事故,政府每每需要花上大量人力物力,甚至出动飞行服务队拯救伤者,成本极之高昂。根据2014年的数据,飞行服务队每次出动超级美洲豹直升机,平均每小时的成本为35,270港元,EC155型直升机的每小时的成本则为23,890元。更何况,每次发生事故,消防员、救护员、民安队等等,都需要冒着生命危险上山救人,因为行山人士的不智之举而置身险境。故此,社会上有人认为政府要向这些人士征收罚款,以作惩戒。

男事主已到安全位置,由救护车送往联合医院检查。(黄炜尧摄)

参考泳滩红旗制度 封山警告值得考虑

也许有人认为,征收罚款的做法过于极端。然而,观乎世界各地的经验,并不乏向远足人士征收搜救费的先例。就像台湾花莲县自去年起即推动“花莲县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该议案于本年初三读通过。在法例通过后,民众如擅自进入管制山区,将会被罚款3000至5,000新台币(约795至1325港元)不等,如需动用公共资源搜救,该民众更需全额支付搜救费用。除了台湾外,日本埼玉县、美国国家公园等亦有类似的“救援费”规定。

无可否认,在香港实施付费搜救、罚款言之尚早,因为当中涉及生命权等复杂的道德,以至法理问题,难免会引起争议。更何况,香港的远足警报制度并非没有可改善的空间。现时,香港尚未订立出清晰的远足警报机制,行山人士只能根据酷热、严寒、干燥、暴雨和强风等警号判断风险,对于部分新手来说,要综合各种资讯、衡量风险,有一定难度,政府可考虑厘订行山警报系统,予民众参考。就如政府管理的泳滩亦有红旗制度,当局对泳滩是否适合开放作综合评估,对不适宜游泳的泳滩挂上红旗一样。

另一方面,政府亦可考虑在恶劣天气封锁部分山径。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渔护署有权封闭郊野公园;现时,署方一般情况下只会封闭危险、失修的路段,少有因天气恶劣而封锁山径。也许部分人认为,远足人士有登山自由,署方不应禁止,然而,观乎世界各地国家公园并不乏在恶劣天气例如大雪期间封山的惯例,为港人熟悉的富士山即为一例。

极端天气袭港,大帽山结霜。(黄永俊摄)

总结近年经验教训 政府要“先礼后兵”

相信不少公众犹记得2016年初,当时市区气温跌至59年来最低的3.1度,有部分市民在装备不足之下竟冒险到大帽山“观雪”,期间险象横生,甚至有人责怪劝阻他们上山的政府人员,若然当日渔护署决定根据法例封山,相信政府便不须动用这么多资源救援。

固然,一般市民并不希望“付费搜救”的情况在香港出现。对此,政府应吸取近年的经验和教训,加强教育公众注意远足安全,并制订更加清晰的警报机制,劝导登山者莫在恶劣天气下勉强起行。但最关键的,仍是行山者是否能够自律,如果在恶劣天气下仍冒险出发,遇事要当局救援的情况不断出现,造成公共资源耗损以至搜救人员不必要地身处险境,到时就难以怪责政府以征收搜救费这种“极端”方法处理问题,“剥削”一些行山爱好者的远足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