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电子垃圾毒害香港 “业界利益”算甚么?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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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在本月初通过针对家庭电器的回收征费条例,未来市民购买相关的家庭电器时,需要额外缴付一笔回收费,加上去年3月通过规管俗称“四电一脑”的电子废物回收法例,要求回收商领牌,为电子废物处理制度踏出一大步。惟新法例惹来回收业界反对,认为规管太严,会威胁数以万计回收从业员的生计。但是,面对堆积如山的电子废物,加上部分不肖回收商大量进口洋垃圾,不但造成严重的污染,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亦偏低,香港的整体利益与所谓的业界利益如何取舍,还要多此一问吗?

香港沦电子垃圾岗 加强规管实属必要

立法会在月初通过《产品环保责任(受管制)条例》,未来消费者购买俗称“四电一脑”的电器,即洗衣机、雪柜、空调机、电视机及电脑产品,需要缴交十多元至百多元的回收费。加上此前通过的《2016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电气设备及电子设备)(修订)条例》实施后,从事“四电一脑”回收的业者,都要符合更加严格的环保要求,以申领废物处置牌照。环保署于本月19日起开始接受电器废物处置牌照的申请,本来今年底生效,但在业界的反对下,政府曾表示拟延迟生效日期到明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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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利益不应被凌驾 政府莫轻言让步

首先,新的规管条例,有助善用土地。截至本年2月,香港有约150个从事回收电器电子废物的露天回收场,相信大部份也是位处棕地,不少回收业者因棕地租金便宜,可减轻成本。但回收场散落新界、占用具有发展潜力的棕地,变相令珍贵的土地资源未能善用,不利政府的新市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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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不容退让 政府有责助业者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