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驾于法律之上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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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以六比三裁定,总统行使的权力一般而言享有刑事豁免权,为特朗普在11月大选前扫除了一大障碍。加上总统拜登在首场辩论中口齿不清的表现,特朗普的选情明显看涨,民主党不得不为阵前易帅而踌躇。

最高法院的裁决引来劣评如潮,主要都是说这让总统凌驾于法律之上。只要总统是在行使法定权力,命令海豹六队刺杀政敌可获豁免,组织军事政变以保住权力可获豁免,接受贿赂以换取赦免也可获豁免。少数派大法官索托马约尔举出这三个例子,不满裁决的舆论乐于引用。

但是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的忧虑,又该如何回答?如果总统行使权力没有刑事豁免权,卸任后会否被对手政治检控?事实上,司法部长加兰对特朗普的起诉,以及赶在大选前就要法院作出裁决,已经令人猜测是否在为拜登连任铺路,以刑事诉讼来令对手特朗普身陷麻烦。假如总统没有豁免权,而特朗普又真的在11月大选打败拜登的话,以其性格推论,拜登大概亦会面对检控。

罗伯茨和索托马约尔,保守派和自由派大法官,各自说出了铜币的一面。没有豁免权,总统难以无畏施政;有了豁免权,总统可能会胡作非为。没有豁免权,司法起诉还有一定的把关,不会随便把前总统入罪;有了豁免权,国会仍有一定的制限,可以弹劾渎职总统。不论最高法院如何裁决,恐怕都难有圆满的答案,解决两难局面。

如果司法部的起诉是证据确凿,特朗普是罪有应得,为什么他仍然得到那么多民众支持?现在最高法院裁定了总统一般而言享有刑事豁免权,也等如说对总统的约束主要来自他自己本身。选民要是理性,为什么反而多了人选择作风狂妄的特朗普,而不是沉实稳重的拜登?是罗伯茨、汤马斯、阿利托、戈萨奇、卡瓦诺和巴雷特(后三人由特朗普提名)把总统提拔到法律之上,抑或是美国民众令特朗普如此超然?

最高法院的裁决就是最终决定——直至宪法被改写。如果认为几个保守派大法官就能对这个国家实施少数人的暴政,他们还是可以推动各州支持修正宪法,直接在第二条中列明总统不享有刑事豁免权。但是对上一次通过修正案已经是三十二年前的事,这又恰好见证了近年来美国社会撕裂、各不相让的局面。

说到底,清官难审家庭事,“法庭见”并不可能解决争议。不论是总统豁免权,或是堕胎权,或是性小众权利,法院如何倾斜都会得失另一个价值观的支持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与其说是总统,倒不如说是总统背后所代表的政治。政治问题只得政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