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片场僭建二千呎 成龙:唔知人哋搭咗咩﹗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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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首度揭发成龙于2004年,购入的清水湾“大哥片场”涉及僭建,包括斜坡位置扩建出一间小屋。
成龙昨日(21日)终开腔回应,指自己长期不在香港,片场有时候借给别人进行拍摄工作,不知道别人在搭建什么,表示自己没有回去看过。
根据资料图片,怀疑属僭建的小屋,早于2008年或之前已建好,且属永久物料兴建的大型建构建筑,根据一般常理推断,租借人不会于未获得业主首肯前,擅自搭建。
立法会议员指未得业主同意下,租借人无权僭建或搭建任何建筑物,业主没有可能不知情,有著不能推卸的责任。

《香港01》早前揭发“大哥片场”贴近柏涛湾一处的斜坡,近年搭建了一间混凝土小屋。小屋屋顶连接片场的行车平台,屋顶现时被用作停车位,而平台下为斜坡及桩柱地基,有约一层空间,估计业主将空间围封,并建成小屋。不过根据屋宇署核准图则,大哥片场部份位置建于斜坡之上,斜坡有桩柱地基竖起片场的主建筑,桩柱地基并没有视察所见的小屋及任何建筑物,只装有化粪池等,有测量师质疑涉违反建筑物条例。

“大哥片场”一处斜坡近年扩建一间小屋,有测量师质疑涉违反建筑物条例。(香港01图片)

成龙开腔回应指﹕都唔知人哋搭咗咩﹗
记者就事件曾向成龙影业有限公司传真查询,惟职员表示负责人目前不在港,拒绝回复。事隔两周,成龙昨日(21日)出席公开活动时,终首度就事件回应,指自己长期不在香港,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唔好小题大做﹗我已交俾律师处理,因为我长期唔喺香港,片场有时借俾人拍嘢,我唔知道人哋喺度搭啲咩,自己都无返去睇过,我知道呢件事,我哋一定会依照法律去做,放心﹗”。

成龙昨日(21日)出席公开活动,就“大哥片场”僭建一事回应传媒,“我知道呢件事,我哋一定会依照法律去做,放心﹗”(网上图片)

郭荣铿﹕无可能唔知﹗
不过,根据资料图片显示,怀疑属僭建的小屋,早于2008年或之前已建好,而且属永久物料兴建的大型建构建筑,并非临时搭建物,根据一般常理推断,租借人不会于未获得业主首肯前,擅自搭建,实在令人质疑。另外,片场近年被屋宇署钉契、附连大楼的僭建亦属大型的构筑物,当中涉及复杂及长时间的工程,租借人亦较难自行兴建。

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指业主不可能不知道片场遭人僭建,作为业主有著极大的责任,“首先僭建属于违法,加上租借人未得业主同意下,根本无权僭建或搭建任何建筑物,而且在常理推断的情况下,业主无可能唔知。”

虽然片场楼面面积已逾5万平方呎,惟近年有扩建工程持续进行。(李泽彤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