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查册|2013年修例触礁 前公司注册处长曾斥纵容董事卸责

撰文: 李颖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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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计划逐步禁止公众查阅注册公司董事的地址及完整身份证号码,将以先订立后审议形式实施。这并非当局首次计划收紧查册,2013年修订《公司条例》时已有此计划,但引来传媒、银行、法律、劳工等界别群起反对。
公司注册处前处长更曾撰文,公开批评限制将削弱问责和透明原则,损害香港的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形象,指有限公司董事已毋须承担财务责任,有义务公开资料让公众监察,收紧查册是纵容卸责。

收紧查册・专页|限查董事、车牌 详解对新闻、工商界深远影响

收紧查册︱禁查公司董事身份证住址 碍派诉讼传票、影响投资并购

现行的《公司条例》有条尚未实施的第49条,列明公司的董事、秘书可向公司注册处申请及缴付费用,禁止公众查阅申请人的身分证、护照的完整号码,及以通讯地址代替住址。

财库局2010年拟推禁查惹各界反对

有关条文最早出现于财经事务库务局2010年向立法会提交的《公司条例草案》,立法会2012年七月三读通过草案。政府刊宪后,财库局于年末咨询公众一个月,又提出《公司(住址及身分识别号码)规例》,翌年再就新《公司条例》的附属法例,提交文件予立法会作出修订。

陈家强出任财库局局长时,曾提出修订《公司条例》,禁止公众查阅申请人的身份证、护照的完整号码,及以通讯地址代替住址。(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禁止查册的条文当时引来社会各界争议,虽然有人表达支持修订以保障私隐,但亦有人提出收紧查册剥夺市民知情权、妨碍新闻自由,影响传媒、银行、法律、劳工等行业运作、追讨欠薪等。

记协等团体当时发起联署反对,路透社及彭博通讯社等外国驻港新闻机构亦有加入,一周内收到逾1,700个业界签名。

前公司注册处处长钟悟思(Gordon William Ewing Jones)曾在报章撰文,批评修改《公司条例》对现代公司法造成不良影响。(政府新闻处)

前公司注册处:损国际金融中心形象

前公司注册处处长钟悟思(Gordon William Ewing Jones)当时亦曾在报章撰文,批评修例对现代公司法造成不良影响。

钟悟思当年指出,企业董事披露重要个人资料,才可使债权人、投资者、与公司有往来的公众相关利益获保障,并指身份证号码是唯一能辨别董事身份的独一无异凭证,并非机密。

他又强调,香港注册的公司大部份都是私人公司,结构会成为不法之徒诈骗、洗黑钱和资助恐怖分子购买武器等的“绝佳渠道”。他认为若修例最终通过,将削弱香港公司法中向股东问责和运作透明的原则,亦损害香港的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形象。

禁查条文2013年触礁暂缓实施

禁查公司董事身分证、住址的争议未得解决,政府最后决定暂缓实施《公司条例》中与禁止查册相关的条文,避免《条例》中的主要条文无法实施。

《香港01》去年11月曾就《公司条例》第49条,向公司注册处查询。处方当时回复指,财库局2013年处理《条例》修订时,因应当时立法会的意见,决定先按预期实施《条例》大部份主要条文,关于限制披露董事住址及个人的身分識别号码的条文,以及部份新条文,则留待日后考虑如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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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反修例事件爆发后,政府多次指有人借查册进行,对官员、警察、支持政府人士进行起底,先于同年10月收紧出生、婚姻登记查册安排,要求查册人须事先取得当事人授权。

至今年一月,政府再收紧车辆登记查册安排,车主作出申请,在有人查车牌时获得通知,运输署更表明,收紧安排是让车主“预早作出防范”。

特首林郑月娥3月30日出席行政会议前,指收紧公司查册是要保护个人私隐,,强调任何人,包括记者都没有特权查阅相关资料。(张浩维摄)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日前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呈交文件,拟分阶段落实收紧公司查册安排,公司可以申请禁止公众查阅董事及秘书的地址及身份证号码。

特首林郑月娥今早(30日)出席行政会议前,指要保护个人私隐,公共名册的存在已是平衡,资料如非必要,应该保护毋须公开,强调任何人,包括记者都没有特权查阅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