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浪湾千呎寮屋700万成交 有价有市 地政调查违规寮屋区叹慢板

撰文: 冯普贤
出版:更新:

大浪湾村寮屋林立,部分更坐拥无敌海景,月前有外籍人士以700万元购入两间合共千平方呎的寮屋,较上手业主买入时的49万元,升值超过14倍,不过,以银码计仍只是同区独立屋的九牛一毛。虽然现时没有法例禁止买卖寮屋,但这些非法存在的寮屋仍然有价有市,源于负责管制寮屋的地政总署执法不力,申诉专员公署早于2000年及2005年已狠批相关部门处理寮屋问题欠缺效率、表现不济。今年东丫背村霸地事件被揭发后,公署报告再批评地政总署做法令霸地问题不断恶化,地政总署亦扬言全面调查石澳多个违规寮屋地点,但至今仍未见执法。香港土地短缺,政府再以消极态度处理寮屋问题,难向公众交代。

石澳大浪湾村有过百间寮屋,部分位于政府土地上,而部分建有寮屋的私人农地,更有人以高价转售。(黄永俊摄)

两间寮屋邻近大浪湾村的中心地带,外表翻新为新式平房。该名持香港身分证的外籍买家,今年5月以700万元从一间公司名下,购入寮屋所在的4,500平方呎私人农地。若以地政总署最高的甲级农地收地赔偿额,每平方呎1,034.4元计算,该幅土地最多只获460万元赔偿,可见购入者志在购买寮屋而非农地本身,反映寮屋有价有市。

政府档案处能找到本地的珍贵历史片段,图为1940年代末大量难民涌港,并自行在未批租政府土地或农地,用木和铁皮等搭建寮屋,但当年环境并不理想。(政府档案处图片)

寮屋不能转让及重建

寮屋没有业权,原则上不能转让,获登记的寮屋仍然属于非法构筑物,只是暂准存在。1940年代末国共内战,大量难民涌港,难民自行在市区边缘或山边的未批租政府土地或农地,用木和铁皮搭建寮屋。不过寮屋区一般非常挤迫,环境恶劣,更经常发生火灾,1953年的石硖尾木屋大火,导致数以万名灾民无家可归,事件催生了香港公营房屋后,寮屋数量才受控制。

其后政府将寮屋问题交由房屋署处理,由俗称“寮仔部”的寮屋管制组负责,并于1982年为全港寮屋登记,记录寮屋的位置、尺寸、高度、建筑物料及用途。政府于1984/85年度进行寮屋住户调查,只有当时在登记册上的住户,日后清拆时才会获安置,意味私下转让寮屋的新买家,遇到日后政府取缔寮屋,不会获得安置。寮屋管制及清拆的职务于2002至2006年,分批由房屋署移交地政总署。

寮屋会被征差饷  不代表合法

除小部分新界寮屋外,其他寮屋一律不得重建,修葺亦必须获得当局批准,而且位置、尺寸、高度、建筑物料及用途不得改变,必须与记录相符,否则会被取消登记及清拆。已登记寮屋获暂准存在,但仍属违例,政府有权随时下令清拆。

发展局在2010年曾向立法会披露,全港有超过8.5万间登记寮屋,当中超过8万间位于新界。差饷物业估价署回复区议会查询时曾表示,在政府土地的寮屋毋须缴付地租,不过会征收差饷,惟不代表该建筑物具有合法地位。

寮屋违规情况普遍,源于政府长年未有大力规管。早于2000年,申诉专员公署报告批评,当时主理寮屋政策的房屋署对清拆和安置寮屋户缺乏效率,一拖再拖,浪费或被迫延迟建屋计划。

及至2005年,时任申诉专员戴婉莹更炮轰房署、地政总署及规划署,处理僭建寮屋欠缺统筹,经公署多次公开批评,每次仍恍似“如梦初醒”,再次重新划分职责,一而再、再而三拖延行动,显示部门职员表现不济,职权不清。

今年东丫背村霸地事件被揭发后,公署再就地政总署处理非法占用政府土地个案调查,批评地政不作定期巡查,只待收到投诉或其他部门转介始作跟进,以致霸地问题不断恶化。香港土地短缺,政府再不积极取缔霸地问题,难以向公众交代。

李先生的祖传农地中,有近半被霸占多年兴建寮屋。(黄永俊摄)

石澳祖地被霸建屋 交儿子与住户商讨免被逆侵

除官地被霸占外,于邻近大浪湾的石澳泳滩经营烧烤档的李先生,3年前在传媒查询下,才惊觉自己去世多年的曾祖母“李刘氏”名下的过万呎土地,部分被人兴建寮屋占用超过30年年。

李先生一直知悉曾祖母名下有不少农地,一直有缴交地税,但不清楚农地具体位置,当知悉被霸地后亦曾担心会被申请“逆权侵占”。记者到现场观察,李氏祖地中超过一半,即约有5,000呎农地,被人霸占兴建数间一至两层的寮屋,部分甚至以围起更多土地,作为花园或农地耕种。

事隔三年,李先生接受查询时表示,所有有关祖传农地的事宜已经交予儿子处理,儿子已经与占用人商讨,但自己不清楚现时状况。

有关大浪湾寮屋问题详情,请参阅今期《香港01》周报。

报料请致电或WhatsApp “01线报”:6511 0101

你想看更多精彩的深度文章吗?请购买今期《香港01》周报,或点击此处:成为我们的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