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官守成员负责批内地交流团资助 青年发展委员会多富二代

撰文: 陈润南 梁祖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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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揭发自称退休人士成立三个团体,“分身”申请内地交流团资助,4年合计获批611万元(详见另稿)。负责审批资助的“青年事务委员会”,今年被改组成“青年发展委员会”,惟该会屡受批评,包括委员组成多属政商界二代,委员常缺席会议等。去年审计署亦曾批评委员会在审批内地交流团资助时,监管不周。另外,在2016-2017年度青年事务委员会,其中两名非官方委员,包括恒地副主席李家诚及香港研究协会总干事麦燕薇,从未有开过会,现时两人并无担任“青年发展委员会”委员。

现时“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由民政事务局及“青年发展委员会”合办,审批工作则交由“青年发展委员会”辖下的“青年交流和实习专责小组”负责。

随着大湾区及一带一路等发展计划推行,民政事务局大力推广“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2017年施政报告更宣布改组“青年事务委员会”,并于去年四月成立“青年发展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担任主席一职。

内地交流团审批现漏洞 团体“分身”一变三 获2.5倍资助上限

现时“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由民政事务局及“青年发展委员会”合办,让举办内地交流团的非牟利机构获得资助,审批工作则交由“青年发展委员会”辖下的“青年交流和实习专责小组”负责,根据审计报告,当时专责小组全属非官方委员。然而,在2014-2015年度,有5名委员没有出席任何会议;在2015-2016年度及2016-2017年度,又有两名委员没出席任何会议。记者向民政署查询专责小组的成员名单,惟民政署拒绝透露。

青年发展委员会屡被批评缺乏代表性,副主席刘鸣炜却公开形容委员会组成近乎完美。(资料图片/吴钟坤摄)

青年发展委员多富二代、建制派

任期为两年的“青年发展委员会”现有35名非官方委员及八名当然委员,当中有12名由“青年事务委员会”过渡后继续担任委员,包括副主席刘鸣炜、全国政协委员霍启刚、区议员陈博智及林琳等建制派委员。另外新委员亦有多位政商界富二代及前高官,如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儿子梁宏正、教育局前政治助理杨哲安。

在35名委员中,只有一名民主派,为已故立法局议员吴明钦女儿吴思诺,因此被外界批评缺乏代表性。对此,副主席刘鸣炜却公开形容委员会组成近乎完美。

任期为两年的“青年发展委员会”现有35名非官方委员及八名当然委员,张建宗担任主席一职。(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一名参加者依旧成团 人均成本多2倍

审计署去年亦曾发现2015至2016年度,有一个获批4万元资助的湖南三天交流团最后只有一名参加者,而最该名参加者仍然与三名团体代表按行程出发交流,人均成本由1,842元上升至5,533元,人均成本多出2倍。另外,审计署同样指出有团体在交流团完结后19个月仍未提交报告,但他们申请资助依旧获批。

98年推行计划 至今一年开支达5千万

在2017-2018年,有 14,800名香港青年透过资助计划前赴内地交流,另有4,300名内地青年透过资助计划到港与本地青年交流。

民政局早于1998年推行“内地交流资助计划”,近年不论在开支、项目数量及参加人数均有明显增长。单单在2016-2017年的开支,“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已增至5,570万元,较2012-2013年度2,380万元,五年间开支增加1.34倍;而项目数量及参加人数在2016-2017年度则多达234项及18,475人,较五年前的131项及8,627人,分别增加79%及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