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欣宇|法治和人情——就协助被捕市民申请回乡证的思考

撰文: 张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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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夏天开始的修例风波转眼已是四年前发生的事情,虽然社会秩序早已平静,但这场风波所引起的剧烈动荡,直到今天,仍然在很多方面牵动着社会的关注。当中时常引起大量讨论的,就是关于曾在修例风波中被捕人士的案件进度。

来稿作者:张欣宇

必须首先指出的是,社会动荡期间,绝大多数的拘捕行动均牵涉严重的违法甚至暴力事件,更是发生在香港面临数十年来最严峻的国家安全风险的大环境下。警方对每宗案件审慎处理和调查,而律政司根据法律,在充分考虑可接纳的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后,独立作出提出检控或停止检控的决定,不枉不纵,本是应有之义。因此,尽管笔者一直关注修例风波案件的处理进度,却并不认可坊间提出过的“统一划线,从轻处理”要求。

加快案件处理速度,主要应当通过增加人手资源,但大前提仍是确保每宗个案得到基于证据的独立、审慎和充分的考虑,倘若为各不相同的案件去“统一划线”,显然不符合法治的原则。而法律上虽然有不同的酌情空间,但同样是要基于每宗案件的具体事实。

修例风波所引起的剧烈动荡,直到今天,仍然在很多方面牵动着社会的关注。当中时常引起大量讨论的,就是关于曾在修例风波中被捕人士的案件进度。(资料图片 / 郑子峰摄)

司法程序的严肃和完整,当然不容妥协。但无论是管治体系还是社会大众,应当用怎样的态度去对待曾经被捕过,甚至曾被定罪的市民,同样是修例风波发生四年后,社会仍需努力达成共识的重要议题。 笔者最近协助一些曾被捕市民重新申请回乡证的经历,或许能够为大家带来一些思考。

在今年初内地和香港恢复免隔离通关后,为数众多的市民发现在回乡证续期/返回内地关口时遇上困难,光是笔者办事处,至今已收到近两百宗求助。

出于认真了解社会现象和实际情况的考虑, 笔者安排了和各位求助人单独见面,逐一了解具体个案情节。在这个过程中,大致发现求助个案可以分为三大类别: 第一类:求助人确实和修例风波无关,但因偶然因素被捕,尽管之后确认不予起诉,但仍留下被拘捕过的不良记录; 第二类:求助人曾经参与修例风波之中,但情节较轻且执法机关未必掌握足够记录,因此亦不被起诉或起诉后不被定罪; 第三类,求助人被起诉且定罪,情节相对较轻,已完成刑期。

这些求助市民普遍表达出真诚的需要返回内地的原由,亦表达了对曾经的冲动和行为的悔意。在香港和内地不同部门的支持下,最近这批求助市民陆续收到重新获批的回乡证,并顺利往返内地。当中不少人在收到证件后,由衷地向中央政府以及特区政府表达感恩之心。

张欣宇在香港01撰文指出,在回乡证事件上,通过协助这批市民解决证件的问题,同时也是解决了很多家庭所面对的实际困境,相信对他们增强对立法会、对特区政府、对中央政府的信任,起到了正面的作用。(资料图片 / 冯子健摄)

国务院港澳办夏宝龙主任在今年4月16日和立法会议员交流时曾经指出,议员和议会要认真思考自己的工作和存在,是否能够让更多的市民更加认可特区的管治。而我认为,在回乡证事件上,通过协助这批市民解决证件的问题,同时也是解决了很多家庭所面对的实际困境,相信对他们增强对立法会、对特区政府、对中央政府的信任,起到了正面的作用。

法治与人情,是香港社会的基石。法治令香港可以走得正,人情令香港再出发。法治的要求,就是“是其是非其非”,做错了要接受公正的审判、承担法律规定的后果。承担后果之后才可以讲人情,要给已经接受后果的人重新出发的机会。在香港迈入修例风波后的第五年之际,愿我们的社会能够重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放下戾气和猜疑,真正走出动荡后的种种后遗症。

作者张欣宇是香港新方向立法会议员(新界北),香港及英国特许工程师。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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