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减烈酒税不等同鼓励酗酒
来稿作者:邝卓睿
近日,社会对政府考虑减免烈酒税(酒精含量30%以上)的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部分议员建议在三年内分阶段减少烈酒税,每年依次减少三成、三成和四成,并在每次减税后进行评估,以检视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另外,一些组织和行业协会则建议全面撤销烈酒税,认为这将有助于促进香港的经济增长,特别是在餐饮和旅游等相关行业上。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反对声音担心,减税或撤销烈酒税可能会导致烈酒价格下降,从而鼓励更多人购买和饮用烈酒,增加酒精滥用风险,进而对公共健康、社会发展和香港形象构成不良影响。
笔者十分支持施政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即日起将进口价200元以上的烈酒,对超过200元部分的税率减至10%,以降低进口成本并提升香港的竞争力。然而,笔者建议政府也应考虑检讨200元及以下部分的烈酒税率,以探索进一步减税的可能性。
笔者认为,这一减税措施不仅能释放消费需求,还能为酒类相关行业注入活力。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效果,进一步评估是否应全面撤销或继续减免烈酒税。不过,全面撤销烈酒税在现阶段并不可行,因为这可能对政府的税收和财政稳定构成压力。虽然减税能促进经济增长,但全面撤销税收将大幅减少政府收入,从而影响公共服务和基建发展计划。此外,烈酒税作为抑制过度饮酒的手段,若全面撤销,可能会加剧酒精滥用,对公共健康造成长期负担,并对医疗系统构成挑战。
因此,笔者建议,政府应采取逐步减税的方式,并对200元以下部分的烈酒税进行审慎检讨,以平衡经济增长与财政稳定。通过阶段性减税,政府可以稳步推动本地市场发展,并在每个减税阶段后进行评估,以确保政策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可控。此外,政府还可以针对访港旅客设立烈酒免税额,以吸引更多国际游客消费,推动香港旅游和零售业增长。这样的政策设计,既能促进经济发展,也能稳定政府收入,实现政策的可持续性。
回顾过去,港府于2008年取消葡萄酒税,成功将香港推向全球主要红酒拍卖中心之列。自此政策实施以来,进口酒类批发公司数量从2008年的310间增至2022年的740间,并带动了批发、零售和餐饮等相关行业的蓬勃发展。这一成功经验显示,适度减税甚至取消部分税项,有助于推动行业增长,并增强香港在亚太地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因此,笔者认为减免烈酒税不仅能吸引更多国际品牌进驻香港,还可创造多元化的经济效益,有助于香港的长远发展。
社会各界应该理解,减免烈酒税并不等同于鼓励滥用酒精或提倡不负责任的饮酒行为。政府可以通过加强健康教育,推广理性饮酒的理念,帮助公众认识到过度饮酒的风险,从而降低酒精滥用的可能性。此外,政府可以将减税带来的新增税收的一部分投入到戒酒辅导和心理健康支持等医疗和社会服务中,减轻因饮酒相关健康问题对医疗系统的负担,并针对有需要的群体提供更加具体的支持。
同时,减免烈酒税不仅不会损害香港的社会形象,反而能显著提升其经济竞争力。相比之下,香港的竞争对手如新加坡和澳门,其烈酒税率较低,让香港在区域市场上显得相对劣势。例如,新加坡对烈酒征收每升纯酒精88新加坡元(约合510港元)的税款,使香港在税率上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适度减税将有助于增强香港在亚太市场的吸引力,不仅能吸引更多国际烈酒品牌进驻,还能带来更多投资,进一步促进本地餐饮、旅游和相关行业的发展。这也将为行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推动本地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酒类贸易中心的地位。
当然,政府在推动减税的同时应同步加强健康饮酒的政策与教育,实现经济增长与公共健康之间的平衡。这样的综合措施不仅可以促进本地酒类和餐饮行业的发展,提升香港在区域竞争中的地位,还能透过展示在控酒和发展酒业方面的良好政策,改善香港的国际形象,使其成为亚太地区酒类贸易、产业发展和健康饮酒文化的标杆。
作者邝卓睿是香港群策汇思常务理事。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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