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户有多富?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将于周三(24日)开会,据报道,小组将讨论取消目前公屋住户首十年不用申报入息及资产的安排,即入住起便要每两年申报一次,而且住户置业一个月内必须如实申报。
公屋住户若然拥有物业,毫无疑问就应该交出单位。不论物业是用以放租图利,抑或给亲友居住,都反映了他们不是现行公屋政策的照顾对象。这样的公屋住户,称其“富户”也是合适。
公屋富户还有另外两种情况,一种是入息超额,另一种是资产总值超额。前者定于入息限额的五倍,二人家庭是9.8万;后者定于资产限额的百倍,二人家庭是196万。根据房委会的说明,资产达到限额水平的住户已有能力购买居屋单位,无需再住在公屋。
居屋争崩头 未能疏导公屋户
从数字上,的确如是。不过居屋也不是想买就买到。以去年的居屋编派为例,绿表长者家庭、一般家庭及一人申请分别是20866份、38797份及8904份,即是6.8万多份申请争逐不够3600个单位。如果买私楼,数字上不是不可以,但住户如果年届五旬,要留一份积蓄准备养老,实际上可能因而无力置业。
故此,政府一定要大幅增加居屋供应。一方面,吸引更多绿表住户迁出公屋,另一方面,也能帮助夹心阶层置业,缓和私楼市场的炽热情况。以新加坡为例,他们截至去年底的2人组屋是3257份申请争2142个单位,3人或以上组屋是20922份申请争7268个单位,比起我们合理得多,购买资助房屋也是可行得多。
再说,还有所谓的宽敞户。例如一个三人家庭的公屋单位面积不应大于44平方米,即人均面积不到157平方呎,难怪公屋被一些人负面标签。要改变这种扭曲局面,公屋和绿置居的面积标准都应该提升到不低于目前的宽敞户水平,而且要增加公共设施、改善环境,让市民真正可以在其中安居。
社会上的确有些富户在滥用公共房屋,但却有更多的市民有需要住在公屋,或者买不到自置居所。若说浪费资源,其实最浪费的就是新界农地和棕地。如果政府加快规划,积极收地,在五年内、十年内将资助房屋的供应再大幅增加,相信香港的社会问题可能减少一半。问题是官员敢动公屋富户,又敢不敢动土地拥有者的既得利益?